刘和指出,现代的“文学”通过将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视为小说“纯文学”,并将所有其他形式降低到非文学地位。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被命名为“文学”与此同时,其他古典文类被重新分配到“历史”,“宗教”,“哲学”以及其他知识领域,这些知识领域本身也是基于西方概念的新翻译。这种“文学”概念与古典“文学”然而,今天的概念却大相径庭;“中国古典文学”也被迫按照现代文学的观点进行创新。“根据他们对欧洲现代文学形式和体裁的理解,他们实际上重写了中国文学。……无论他们在此基础上发现了什么,他们都不可能摆脱一个学术史和合法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总是涉及到欧洲文学。人们总是可以提出这样的异议:为什么在谈到体裁时,人们会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等形式来限制汉语写作中可能存在的其他体裁,并被排除在文学史之外?”在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构建的现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现代文学“国有化”现代文学已成为一种民族国家的文学。即使从古代文学到现代文学,中国形式的变化也必须通过这样的变化“国有化”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机制:“民族国家文学不仅对现代文学史的写作有自己的印记,而且渗透到古典文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以文学为例,当古典文学作品被纳入诗歌、小说、戏剧、散文等现代西方文学史范畴时,汉语的写作和阅读实践已经国有化和现代化。相对私人化的文学,如古典文学理论中总结的雷、碑、铭、格等,被排除在民族国家文学的大意义圈之外,被忽视或鄙视。”
当我们今天谈论的时候“文学”当我们必须充分反思我们在谈论什么样的文学,我们基于什么样的文学法律和制度。“文学”作为一种制度,就像任何法律和制度性的东西一样,它也充满了党同伐异、排除异己的机制,甚至是杀戮和血腥,以及野蛮的暴力和编纂。俗话说,“如果要官,杀人放火招募安全”。中国现代文学史也是一场革命,造反和最终沦为执政党的历史。从根本上讲,我们应该重新使历史文学充分历史化。只有充分历史化,任何文学制度的神话都会自我动摇,不攻自破。正如马克思的辩证智慧所宣布的,历史不崇拜任何东西,历史上建立的东西最终会在历史上灭亡。只有这样,文学才能使权力、僵化、概念和空洞的文学充满丰富、批判和自由。文学不是先验,永恒的法律和秩序,文学是一系列法律和制度的替代品,是一条历史链。从根本上说,文学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是一系列永远不会结束的变化和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