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史研究是一个学术生活还年轻的领域。它的形成是在20世纪80年代相继产生的几部美学史作为其成就的体现。美学史研究是在20世纪50年代美学大讨论和改革开放以来一度出现的美学热的基础上不可避免的发展,是基础理论向美学史的逻辑推进,美学研究范围明显扩大。中国美学内容浩瀚,内涵深刻。因此,从历史的角度来解读和构建是非常必要的。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美学史可能被冠以“历程”,或标以“大纲”;或者从理论的角度,或者从思想的角度,表达对美学史的整体理解和认识。有的已经出版,有的还有待完成;有的是通史规模,有的是从断代开始,继续进行,最终成为通史。这种情况给美学史研究留下了很大的可持续发展空间。21世纪中国美学史研究前景广阔,但还是绕不开这两个大问题:是什么?怎么做?
进一步确定美学史研究的对象,这是关于美学史研究的“是什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美学史应避免中国文学史上的两种偏颇现象:中国文学史只以文学作家和作品为对象;中国文学理论史纯粹讲述了文学理论家和作品。目前最需要克服的是将中国美学史写成美学理论史,即美学理论史的偏见。在研究对象中,我们认为应该实现审美思想与审美形式的结合。后者表现在艺术事实上:前者要么体现在审美理论上,要么体现在审美实践者借助感性形态的审美作品所表达的审美思想上。如果一部中国美学史离开了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艺术事实,将是多么缺乏血色!当然,艺术事实并不是美学史上的全部或基本对象,但它几千年来创造的美、美、美是美学研究所应该认可和需要回答的。从艺术事实出发,总结各个时代的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与美学理论所揭示的审美思想相比,相得益彰。但往往某一审美类别的形式已经产生和出现,但其理论概括却没有产生和出现,比如陶器和青铜器的研究。因此,对这些审美现象的解读不能依赖于迟到的审美理论。同时,一些个体的审美理论和审美实践是错位的,不同步的,“说的”和“唱的”不一样好听。比如严羽,王士珍的美学理论有多精彩,但诗歌的制作实践却逊色很多。因此,我们不仅要注重审美理论而忽视艺术事实,还要从审美理论与艺术事实的结合来解读审美史。就艺术事实的解释而言,艺术心理和社会心理应该深入研究艺术的具体事实,然后艺术心理和社会心理应该反映艺术事实。
“史”是什么?中国文学史界(包括古代和现代)几年来谈得最多的是“重写文学史”因为文学史上有很多部分,所以可以谈论这个话题“重写”。审美史的情况并非如此,它解决了原有的建设,“重写”这还不够。因此,在新世纪初,美学史的写作只能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它才刚刚开始,但它有一个很高的起点。应避免中国文学史写作中的缺陷,如前文所述,以免以后再来“重写”。
“史”写什么?作者概括为16个字:历史复活、当前视野、现象描述、经验揭示。前贤曾说,学术研究的对象是地下和地上。这确定了研究的全部范围。然而,地下文物、地上文物、物化文物或纸上文物都是死亡的,这就需要复活,即复活“史”过去时态沉积的存在现象和事实复活了。一般来说,就是把死人复活,把美学理论家和创造美的实践者当成充满活力、充满活力的活人,永远描述活人,把美学史变成活史。所谓现时视野,就是以当今美学史家的主体心态、观念、视角、方法,对待当时美学史上的现象。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已经成为一个普遍认可的命题,其内涵是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人写的,有当代人的认可方式。美学史也是如此,从而结合了美学史的当前特征。所谓现象描述,因为美是感性体现象的存在,所以现象描述有助于恢复审美历史现象,保持审美历史现象的新鲜。美学史不仅要让人们看到历史上人们解释了什么,还要让人们看到他们创造了什么。所谓经验揭示,是对美学史发展过程、经验原因、轨迹线索的理性认识。这就是美学史的深度。历史上最大的缺陷是缺乏历史知识。知识是史家主体知识的高度和深度凝结。历史变成了历史上发生过的现象的积累,没有意识到,这就是成批历史质量低下的原因。无论是否正确,都必须有深刻的含义,即使是偏见,也是深刻的偏见。美学史研究需要智慧和深刻的思考。
“史”应该有历史形象——历史现象,也应该有历史感——反映了巨大的思想深度和深刻的历史感。现在的历史,包括美学史,最需要加强的是历史感,以思想深度为核心。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研究和陈寅恪代代史研究,都闪耀着历史感和历史感的光芒。历史感和历史感是通过对历史事变和历史事实的准确评价和深刻评价得出的理性结论,往往是不可移动的、不可发表的。在这一点上,21世纪的学术研究人员必须向20世纪的大师学习。
然而,毕竟,21世纪是前进的,在概念、方法等方面,有一些地方超越了过去。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曾经以检索信息而自称的研究方法黯然失色。然而,计算机并没有产生想法。就审美史而言,21世纪的审美史研究应该是思想家的审美史研究,应该表现为深刻的发现、深刻的解读和明智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