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9日,教育部颁布了《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必修课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2007年以全国45所相关高校音乐系为试点。十年后,这些试点高校音乐系践行纲要精神,锐意改革,逐步建立了科学、音乐、师范、时代的课程体系 [1 ],突出了音乐教师教育和培训的特点。现在,改革过程已经从最初的课程实施形式转变为课程质量建设的深水区:如何?注重师范生的文化素质教育,加强其实践能力,如何围绕课程改革的文化实践促进课程内涵的发展,将是下一步课程改革面临的主要问题。
音乐教师教育课程需要从文化维度和实践维度进行深度改革
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文化的传承也是音乐的传承。音乐作为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传递文化,整合文化,发展文化,创新文化,音乐具有文化性。
课程也是文化性的,不仅体现在文化对课程的影响上,也体现在课程对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上。课程作为文化的载体,以文化传统为课程设置的重要依据,以文化交流为课程整合的主要目的,以文化变革为课程改革的内在动力。作为文化主体,其文化性格具有以下三个特点:课程设计是文化的选择和提升,课程实施是文化的传承和传承,课程评价是文化的反思和批判 [2 ]。总之,课程的背景是文化,没有文化的课程是不可想象的。
由此可见,以培养音乐教师为主题的音乐课程,无论是音乐作为文化还是课程作为文化,都必须具有文化性。从学术层面看,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是通过课程设置的整合和课程实施的开放性,使文化意义的诠释和文化行为的表现影响师范生的行为和心灵。师范生成为准教师和音乐教师后,将这种诠释和表现传达给学生,最终完成文化传承、文化选择和文化创新的全过程。现实中,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力推动下,在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改革的推动下,音乐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应以文化为基础,以文化为支撑,强调文化学术内涵的发展,为音乐教师教育课程增添文化色彩和品质,促进教师教学创新能力的提高和发展。
音乐教师教育课程的改革也需要基于实践的维度。首先,实用性是音乐的特点之一。音乐作为一门声音、听觉、时间、情感的艺术,必须通过吹、拉、弹、唱等技能和技能的实践,展示和诠释声音的流逝、时间的运动、情感的起伏,没有实践,就没有音乐及其欣赏。其次,音乐课的教学过程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所有的音乐教学都是音乐行为的实践过程,或艺术展示、艺术体验或艺术创作。第三,教学本身也是实践性的,是教学之间不断的师生互动行为。最后,音乐教师是具有音乐技能和教学技能的实践人才。他们不仅要有音乐技能,还要有音乐教学技能。这些都表明,培养音乐教师的课程必须是实践性的;只有具有实践性格的课程才能培养具有实践性内在素质的人才。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虽然高校音乐教师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学生实践能力不足的现象仍然很普遍,表现为:既不能上舞台,也不能上讲台;动手能力差,不能创作简单的音乐作品;缺乏论文写作能力等。因此,迫切需要加强文化、学科、教学等方面的综合实践能力,课程改革也需要加强实践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