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对生命自由的重视和追求,也体现在对学生人格尊严和自然的尊重上。生命教育不是用成人的价值观来控制和约束儿童或青少年学生,而是引导他们通过学习自主选择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让青少年学生在学校获得生活、个性和选择的自由。最后,使整个教育活动突出人们的生命价值和尊严。儒家思想在个人身心和谐的基础上,倡导社会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即所谓的“和谐共生共长,不同互补”[5] 246。从学生教育的角度来看,在当今信息时代,中学生活跃在各种媒体传播系统中。这种互动机制给了学生极大的自由,激活了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产生强烈的自我表达欲望,导致个体意识极度膨胀,给教育带来了难题。这种促进个人自由和人格解放的做法充满了西方的生命教育思想。然而,在中国,我们应该考虑中国的国情,而不是复制西方的模式。充分发挥儒家和谐思想的重要影响。儒家和谐的思想在于传达这样一个观念,即个人不能因为提倡个性自由而忽视社会影响,也不能在社会潮流的起伏中迷失自我。孔子所倡导的“和而不同”思想,应该是当今社会人与人之间交往、发挥生命价值的重要规律。我们也提倡“不同”,但我们必须在个人和社会“和谐”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个性,表达自己的观点。
因此,从儒家生命哲学的角度来看,自由是建立在群体关系和谐的基础上的,来自于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在现代生命教育中,儒家生命和谐的概念不仅符合当代生命教育的价值追求,而且具有独特的中国传统文化特色,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国的国情,解决当代社会的生命危机问题。
设定人格模式,引导受教育者追求完整的生活
儒家思想成立以来,对生命个体的终极价值追求离不开“成人”这个词,即成为一个理想而完美的人,这与对现代西方生命教育的追求是分不开的――“完整的人”不谋二合。然而,与西方不同的是,儒家思想为“成年人”建立了“绅士”、“圣人”等具体而差异化的理想人格,这是中国当代生命教育可以借鉴的理念。
从儒家经典作品可以看出,儒家追求的最高理想人格集中在四个字上,即“内圣外王”――内在修养与外在功绩的一致性与和谐性。然而,由于圣人的境界难以实现,在F实践中,他们追求的理想人格模式集中在“君子”身上。君子以格物、知识、正直、真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大学)为途径,先实现“成人”,再实现“成人”的目标。在整个人生过程中,他们都在追求“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个不朽境界,从而最终促进人生的精神超越。对儒家思想家来说,“人生的意义在于实现卓越的完美人格,进而实现对社会的责任”[6]。
君子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理想人格模式,在现代社会中仍能继续发挥人格模式在传统社会中的示范作用。因为在绅士身上,我们几乎可以找到所有人类的美丽品格,可以激励人们积极进取,接近他们,引导受教育者追求完整的生活。虽然“在儒家信徒身上,理想人格是植根于心灵的偶像,也是现实生活中的权威”[7]。然而,事实上,士人在选择理想人格时,不仅是基于理论上的抽象标准,而且是根据现实的可能性和自己的需要来选择的。例如,“穷人独自一人,达到帮助世界”,这是儒家理想人格标准在现实生活中的真正应用。这一应用程序也已成为士大夫人生哲学的核心,并被后世的许多人所相信。
因此,在我国生命教育领域,要提高“君子”等理想人格的现实社会意义,加深学生对“君子”概念的认识,引导学生追求完整的生活。这样,我们可以更好地为不同生活状态、不同生活阶段的学生提供多样化的理想人格选择,或者激励他们士气高涨,或者保持观察的态度,从而促进他们更积极地面对生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