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高校大学生择业教育突破
1.培养学生正确的择业观,增强学生的自信心
择业观通常是指人们对职业选择的基本看法。自大学生就业制度从分配到就业改革完成以来,大学毕业生必须以市场为基础,以竞争为手段选择自己的职业。“毕业不等于就业”的观点得到了大学生的认可。
择业观的形成通常受到经济收入、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影响。与重点大学及其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相比,贵州省地方普通高校的大学生经济收入较低。作为区域经济中的弱势群体,教育成本比自身能力要高。毕业后,教育成本的回收要求更加迫切,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对就业工资的态度。再加上社会对名校的追求,贵州省地方高校毕业生在职场与名校或地方重点高校学生竞争时,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技术不如人,矮人三分”,明显缺乏获胜的信心。一方面,学校要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不断引导学生在教学中做好自我价值定位。学生毕业时要及时收集适合学生的就业信息,帮助学生分析就业形势,以服务地为导向,立足本地区,面向基层。另一方面,学校要适当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让学生做好多次就业的准备,先就业后择业,改变就业决定终身的观念,不求一劳永逸,而求不断进步,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最后,学校要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意识,让学生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不断找到合适的位置,开拓职业发展的空间,在不断学习和进取中找到自信的根源。
让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选择观,有利于贵州省地方普通高校的大学生更加理性地了解自己和社会,不断提高个性,提高素质,谋求自身发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社会的认可,最终实现个人价值。同时,也可以缓解学生家庭的巨大压力,对促进贵州地方普通高校的生存发展和全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2.加强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和培养,实施全过程择业教育
总的来说,地方普通高校的大学生综合素质低于重点高校。学生对个人认识不足,对未来认识模糊,内在潜能甚至学习兴趣有待发展。实践证明,大学期间知识面广、能力强、文化素质高的学生更容易找到工作,适应工作环境更快。因此,地方高校需要加强对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和培养,这是学校择业教育的基础和前提。一方面,各高校要根据所在地、市、州的经济状况,找准位置,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前瞻性地树立自己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模式。另一方面,学校要把学校的教学工作与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相结合,坚持文化素质与就业能力培养并重,注重学生社会适应能力、适应能力和处理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
此外,学校还应实施全过程择业教育。学校应建立专兼职就业指导教师队伍,鼓励负责就业指导的专职教师取得中国职业规划师资格。同时,引进有经验或有帮助的大学生择业教育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在择业教育的时间上,要从刚进大学的大学生开始,有计划、有安排地为不同专业的学生开展择业教育,一直持续到毕业后,对毕业后学生在就业或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跟踪和协助;在择业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需要灵活开展,但必须严格按照教学制度作为正式课程进行。学校定期安排专人检查,建立健全相关管理评价运行机制,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3.因地制宜开展择业教育
服务地方政府是地方高校发挥高等教育职能、适应高等教育地方化、实现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的重要使命。它是由高等教育的属性和规律决定的,也是我国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一贯要求。为了缓解就业压力,许多中东高校渗透到学生“西部就业、基层就业”的择业理念中。贵州省地方高校应尽量突破就业区限制,鼓励毕业生先就业再就业。同时,他们应该清楚地了解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在就业中所面临的情况。与名校毕业生相比,贵州省地方普通高校的学生可以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贵州基层长期安居乐业。因此,学校应根据当地情况实施择业教育,使学生毕业时有更多的就业优势,抢占贵州省地方就业市场。一方面,贵州省地方高校必须立足地方经济建设,大力倡导面向农村、服务山乡、倡导实用、勤劳的办学理念。另一方面,学校应根据贵州省区域经济特点调整专业设置,突出专业层面的主题,创造特色,创造优势,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率,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人才的相关性。最后,加强促进地方或基层学生就业的实习,为学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组织创业实践。扩大一批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地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