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如何促进教育公平已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基础教育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基本法的形式确定了新中国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和目标。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基础教育一直非常薄弱,相当一部分贫困地区未能普及小学教育。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义务教育的基本政策和教育理念、儿童和青少年的入学年限、儿童和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义务教育的基本制度等基本问题。
自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以来,我国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1998年,我国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9%,小学毕业生进入初中(含普通初中和职业初中)的比例达到94.3%,初中入学率达到87.3%。初等义务教育在我国90%以上的人口地区普及,初中义务教育在73%的人口地区普及,高中教育在大城市和沿海经济快速发展的地区开始普及。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结果背后的代价。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贫困儿童、流动儿童等新的弱势群体日益突出。
(1)招生机会不公平
目前,中国仍有许多学龄儿童不能在学校学习。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白皮书》统计,20世纪90年代末“普九”结果显示,西部贫困地区儿童入学率仅为80%,巩固率低,流失率高,辍学现象严重。根据教育部公布的1998-2000年全国普通中小学基本情况,2000年全国初中流失学生占学生总数的4%,其中农村生源占绝大多数。这些数据显示,我国各地的入学机会不均等,尤其是农村儿童。
(2)教育过程中的不公平
各学校在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教师素质、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尤其是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往往不能固定教学场地,处于“游击”状态。最糟糕的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学校缺乏必要的教学设施,甚至让学生在危险的房子里上课多年。教学环境极其恶劣,教育资源严重匮乏。在调查了中国各地的中小学后,一些外国学者表达了这样的感受:“世界上最好的中小学在中国,最差的中小学也在中国。”。这一结论无疑反映了我国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的显著差异。
(3)教育成果的不公平
主要是指不同家庭背景、不同社会阶层子女成功机会不平等。小学到初中阶段,我国实行“就近入学”政策。受户籍限制,许多学生不得不进入薄弱学校,这不仅导致了教育过程的不公平,也使得这些学生在初中到高中时难以取得理想的成绩,有的被迫进入教学质量差的高中。在农村,很多考不上高中的孩子初中毕业后辍学,外出打工挣钱,成为童工。对于流动人口的孩子来说,情况并不乐观。这样,就形成了初中入学不公平导致最终大学入学不公平的恶性循环链。据北京市招生办统计,1990年北京市招收大学新生17248人中,工农子女3651人,仅占21%。显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教育成果是不公平的。
这些明显不公平的问题迫切需要我们采取措施来解决,国外的“教育券”理论值得借鉴。
二、教育券理论简介
教育券作为一种代币券,其概念首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弥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旨在通过给予家长选择学校的权利和自由,在教育中引入竞争机制,从而提高教育的整体质量。弗里德曼认为,应该改变直接补贴公立学校的教育投资方式,政府直接向学生家庭发放教育券,学生凭证可以独立选择,到政府认可的任何学校学习。这样,政府不仅可以通过发放教育券继续保持对教育的投资,而且由于学生有足够的选择,学校之间的竞争也会得到加强。竞争的最终结果是提高各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质量。
教育券的理论一般可以概括为两种模式:“无富”模式和“富”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指向所有学龄学生发放同等面值的教育券。家长可以自由选择不同收费标准的学校,弥补不足,从而促进自由教育市场。弗里德曼的教育券理论属于这种模式。第二种模式认为,“无富”模式并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原则,只能对低收入或有特殊需要的家庭给予特殊补贴。美国社会学家詹克斯的理论属于这种模式。“富”模式还包括另一种观点,即根据不同学生的家庭情况向学生发放不同面额的教育券,使经济资源得到更公平的分配。
3、教育券制度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现有问题的解决
对政府来说,投资良好的教育既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义务。至于是给学校还是给学生钱,这只是一个渠道问题。但正是这种渠道的转变才能带来完全不同的效果。
(1)教育券制度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公平
在中国,贫困家庭和流动人口是弱势群体,收入普遍较低。大多数城市的公立学校也会向流动人口的孩子收取高额的借阅费,迫使大多数流动儿童进入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券是政府向家长发放择校代币券,以确保基础教育的完成。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减轻贫困家庭和流动人口的负担,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儿童和流动儿童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它还可以让贫困家庭和流动人口凭借代币券自由选择学校,让更多的贫困儿童和流动儿童有机会进入优质公立学校,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2)教育证制度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
教育券的流动模式是:国家先将教育券分配给地方政府,然后家庭申请和领取。收到后,家庭将教育券交给地方政府,最后地方政府将教育券交给国家领取实际教育经费。这种教育券制度改变了传统的教育经费发放模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了流动过程中资金的消耗。
(3)教育券制度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率
基础教育券制度的实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校际竞争,提高办学效率。目前,虽然“两为主”政策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公立学校受自身办学条件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所有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要求。同时,招收流动人口子女的积极性不高。虽然私立农民工子弟学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立学校的不足,但也有一些“劣质”农民工子弟学校完全以盈利为目的,不能满足办学条件,这使得政府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取缔,将面临大量流动儿童失学;如果不取缔,这类学校确实不利于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通过发放教育券,不仅可以缓解公立学校的办学压力,提高公立学校接收流动儿童的积极性,还可以促进公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私立学校与私立学校之间的竞争,提高学校的办学效率,迫使竞争力较弱的“劣质”私立农民工子女学校退出办学行列,最终有利于提高流动儿童的整体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