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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教研室实施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对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的要求

《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第二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标准的“教育评价”内容明确指出,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人员、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形成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运行机制,确保课程计划的实施和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教育评价必须涵盖各教学环节,重点检测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和教育成果[3]。地方医学院校必须按照这一要求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

二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成立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成立学校教学委员会、学校教学监督委员会和二级系教学监督小组;制定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监控制度,领导干部、行政人员、教师、学生、教学监督专家积极参与教学评价、评价、评价等教育评价活动,监控教学各环节[4]。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见图1。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审查教学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学质量监控、检查、信息收集和处理;二级系教学监督小组负责二级系的教学检查和监督;教研室负责教研室教学质量的管理。学校领导、行政人员、教师、学生积极参与教育评价[5],形成多层次评价体系,发挥约束、监督、评价、反馈和激励作用。

(2)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的运行

1.领导干部参与评教。制定听课制度,要求学校领导、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听课,并规定听课时间。各领导干部通过听课掌握教学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教学质量监督部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相关问题,整改和完善教学工作。2.行政管理人员参与评教。通过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学校领导带领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等行政部门领导深入教学单位对各二级院系进行检查,各教研室实施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摘要:2009年,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正式开始,结合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要求,探索建设决策机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教学计划实施、教师课件教学计划编制、教学条件保障、教研活动开展等。3.教师参与评教评学。开展教师互评,通过教师互评,帮助教师更好地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师评价,通过教师对课堂学习态度、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为学校学习风格的建设和管理、优秀班级和优秀班干部的选择提供参考。4.学生参与评教。制定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表,从教师课堂教学内容框架、教学标准、教学教育、方法应用、手段使用、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标准,学生采用纸质与网络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及时收集,汇总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将评价结果和评价意见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部门,然后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研室或教师,督促其整改。5.教学监督专家参与评教。成立两级教学监督专家,围绕学校重点教学工作开展监督、监督和监督工作。在课程中,加强对临床实习课和实验课的监督;在监督对象上,主要监督中青年教师和新教师;在场所,主要检查教室、实验室和临床教学基地;在评价内容上,主要针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和教学质量。监督专家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例会,总结信息,讨论解决方案,提出整改意见,通过会议、简报、教学监督反馈表等形式和渠道及时有效地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馈,督促整改。6.校外利益相关者参与评教。一是政府主管部门参与:学校接受教育部、自治区教育部等有关行政部门对特色专业、优秀课程、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硕士学位点、重点学科、临床教学基地、住院医师标准化培训基地、综合医师培训基地等方面进行评价检查。二是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参与: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中心将用人单位、学生家长、校外教育教学专家参与日常教育评价工作,每年选择10-20个用人单位参与教育评价工作,举办学生家长研讨会,参与课堂教学,邀请校外教育教学专家参与教育评价,指导学校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7.对教学各环节的评价。制定《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和教学管理质量标准》,对教学各环节特别是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和教育成果进行评价和监测。教学主要环节的质量标准包括理论教学(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实验、实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管理质量标准包括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材选择和考试管理规定。教学活动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中心负责组织检查、监督、评价、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反馈、监督整改。(1)教育计划评价。为规范教育计划的实施,教务处组织实施对教育计划的整体评价,为教育计划的修订提供重要参考。例如,根据国家专业标准、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析结果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修订了各专业教育计划(人才培训计划)、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听取了专家、教师、雇主、家长、学生和校友的评价和建议。经过多次讨论和论证,最终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教育计划。(2)教育过程评价。主要包括教师教学过程评价和学生学习过程评价。教师教学过程评价包括课程评价、实验室评价、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教学基地评价。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措施,并由相应的评价机构组织实施,以确保对整个教学过程的评价。如制定教师相关制度,规定教师岗前培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拟聘教师职务、教师职责、备课和教学标准、教师职业道德等。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师必须尝试讲座等。;教务处每学期检查命题类型、成绩构成、论文变化、考试分析、考试总结,反馈发现问题,督促教研室整改。学生学习过程评价主要按照《学生综合评价细则》的规定,每年对全日制学生(不含外国学生)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对学生的道德、智力、身体和社会实践进行量化评价,作为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的主要依据;学校综合评价总分作为用人单位毕业就业推荐的依据;根据《教师评价办法》,教师应当对课堂学生进行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学习风格建设评价、优秀班级和优秀班干的重要依据。(3)教育成果评价。教育成绩评价主要针对毕业实习后的学生和往届毕业生。评价内容包括毕业实习后的专业理论综合笔试、实践综合(技能)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调查。学校重视毕业生质量调查,制定《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确保就业跟踪工作的开展。通过收集和分析政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计划修订、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改进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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