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育”辨
教育成分的分解和教师职能分工的混乱,是我国近40年来才出现的现象。
1.古代正规教育是教学,教学旨在使人善良。德育、智育、体育没有严格意义,教育职能分解和教师分工也没有问题。19世纪初,赫尔巴特率先尝试分解教育活动,即区分学校的非教育活动(管理)和教育活动,然后将教育活动分解为培训和教学。从管理到培训到教学,从外到内,从浅到深;后来,赫尔巴特学派将这种纵向分析转化为横向分析,管理、培训和教学成为并行活动,作为教育职能分工的基础。
其中,“管理”注重消极限制学生的不良行为,不属于教育;“培训”是指教师“直接影响儿童心灵”,“学生直接在教师心目中,作为教师必须影响他的实体,学生必须对教师保持被动状态”。〔5 〕“培训”与“教学”的区别在于,教师不借助中介直接影响学生的心灵。“培训可以刺激或抑制情绪”,〔6〕对独立性格的形成有影响,而“道德性格”(道德人格)的形成主要诉诸理性,因此主要诉诸“教学”。然而,当这种划分作为学校教育分工的基础时,“教育”的内容一般接近所谓的“德育工作”。这违背了赫尔巴特的初衷。
2.问题是“训练”一词翻译成中文,有词害义的弊端。“训练”的“训练”与理性自律的德育精神不符。后来改名为“训练”,但“训练”也可以翻译成“训练”,但在西方人的观念中,“训练”是机械的,同样理性自律的德育精神是不一致的。
“培养”的原旨是从非理性、他律的“管理”向理性、自律的“教学”过渡的中间形式。其基调是“持续、持续、慢慢深入人心,逐渐停止”〔7〕,它对各种教育都是中立的,因为它注重诉诸情感,更接近德育。
困难在于汉语中缺乏适当的词语来表达“培养”的含义,而民国政府统治时期“培养”的滥用,损害了“培养”的声誉,增加了事物的复杂性。
3.然而,中国在土地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和后来的抗日根据地,小学法规中的正式提法仍然使用“教育”,或使用“教育”,而不是“德育”;陕甘宁边区政府教育厅还计划制定《小学教育纲要》(1942年) 8月),但由于不断批评民国政府的培训制度,加上成人教育和干部教育中的“政治思想教育”、“政治工作”影响很大,所以“教育”一词并不流行,但“思想政治教育”并没有被视为学校规则(包括中学)中工作职能划分的一个类别。因为当时人人都在管理思想教育;直到人民解放战争后期,东北解放区才率先将“德育”视为“工作”(没有提出“德育”的概念)。这与苏联教育经验的影响有关。
4.事实上,虽然苏联没有采用“教育”的概念,但也没有所谓的“德育工作”的概念。因为俄语中仍然有一个狭义的“教育”概念。在凯洛夫的“教育”中,与“教学理论”并列的“教育理论”以“教学”以外的教育活动为研究对象。它包括“德育”,但不限于“德育”。
德语中的“教育”概念也是如此:“教育”(Erziehung )这个词是从训练开始的(Zucht)与牵引(Ziehen)这两个词来了,所以人们经常根据这个术语把它的主要部分看作是我们在接近论文结束时开始讨论的内容(按:指导教育)。
事实上,我们的汉语“教育”也有与精神影响和人格影响相关的含义,仍然用于口语或书面语言。只是为了避免语义混淆,这种狭义的“教育”概念一般不用于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