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分“思想教育”
同样,由于“人生观教育”和“世界观教育”长期淹没在一般的“德育”和模糊的“思想教育”中,至少缺乏严格的论证,如人生观教育与人生不同发展阶段的关系、人生观教育与世界观教育的关系、形成世界观的途径等。
二、“个性形成”解
我国基础教育长期缺乏形成学生独立(定型)的能力、健全独特的个性(个性、个性)的明确概念,似乎只要德育、智力教育、体育、审美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全面实施,就能自然形成这样的个性,忽视个性形成过程中不容错过的机会,提出必要的指导和纠正。
1.中国普通中学一直承担着高等教育和“就业”(严格来说是“生活”)的双重任务,这意味着普通教育只有工具价值,没有内在价值;基础教育的目的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这仍然是一个相对普遍的概念。一般认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的全面实施,即使是“提高中华民族素质”;相反,德育、智育、体育等教育任务的“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仍不够明确。
2.最近几年,我们注意到心理健康、青少年教育和性教育是一个进步。虽然这类工作与道德教育有关,主要由班主任承担,问题不大,但将这类教育或指导纳入“道德教育”很容易导致心理问题被误解为思想道德问题。
三、区分“德育工作”
中国有所谓的“德育工作”,甚至有所谓的“德育”。这些生词是否通用是个问题;更重要的是,这个概念与德育理论上的误解有关,即将“德育”视为与“教学”并行的特殊工作领域。
1.所谓的“德育”不同于“道德”,因为它是一种道德教育,这种“教育”本身不是一种“工作”吗?“德育”本身就是道德(甚至是广义的道德)教育的缩写。所谓的“德育”实际上已经成为“道德教育教育”,这不是一个奇怪的词吗?
2.德育原本与“智育”相同、“体育”、“美育”等并立的概念,而所谓的“德育工作”却成了与“教学”并立的工作。那么,是否存在与“德育工作”相对应的“智育工作”?“教学”等于“智育工作”吗?教学与德育无关吗?人们从不愿意给出肯定的答案,但事实上,默认教学是“非德育”工作。当然,它也强调“渗透思想道德影响”在教学中。然而,这与“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并立不矛盾吗?
3.在学校建立“德育工作”和“教学工作”职能分工,相应配置全职或兼职“德育工作者”,教师职称中立“德育高级教师”项目,实际上违背初衷,加强各学科教师“非德育教师”意识,使德育越来越成为少数人的专业管理。当然,它也一再强调教师的“管理、教育和指导”、“教书育人”。什么是“管教”?承认“管教”只是“教书”吗?“教书”本身没有“育人”吗?要求教师“管教”、“教育”,如果教师符合这一要求,就应该承认他是“德育工作者”,事实上,“德育工作者”是另一批教师的专称。虽然事情是合法的,但道德上并不矛盾吗?
4.将德育视为与“教学”并行的工作,理念上误解为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分工。
事实上,学校的任何教育活动都不应仅仅被视为实施某一教育活动;每一项教育活动或多或少都包含着每一项教育的成分;每一项教育(德育或智育等)都应该是“全方位”的教育,即通过学校的各种工作渠道来实现;教育的划分属于教育内容的分解,既不是也不应该是学校教师职能分工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