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研究
纵观国内外的研究,教师能力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普通教育教师身上,而对特殊教育教师能力的研究很少。国外主要通过相关文件规定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哪些能力特征。美国特殊儿童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Exceptional Children)经过大量的研究和调查,制定了美国特殊教育教师的标准,即“每个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知道什么?”――特殊教育教师的道德标准、共同标准和专业指导。道德准则包括特殊教育工作者必须致力于提高特殊教育个人的教育潜力和生活质量,保持专业判断的客观性,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能,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共同标准包括特殊教育基础知识、学习者特点和发展、学习差异、教学策略、学习环境和社会交流、沟通、教学计划、评价、专业原则和伦理准则、合作等十项内容;专业指导规定了不同领域(如诊断、管理、技术等)和不同类型特殊儿童的资格。工作标准强调,作为一名特殊教育教师,要掌握各种技能,能够实际操作,能够理解、评价和诊断残疾儿童,能够处理各种教学方法,能够处理各种问题,能够管理班级和学生,能够客观评价自己。这些能力的强调使特殊教育教师能够在培训后立即投入实践工作,有效、高质量地开展教育教学,实现总体教育目标。
我国特殊教育教师的资格标准体现在《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要求特殊教育教师“热爱残疾人教育,具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关心残疾学生,掌握残疾人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残疾人教育条例》只对残疾人教育工作者提出了一般和粗略的要求,对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国内学者研究了特殊教育教师的素质,但大部分研究只停留在个人经验总结、宏观理论阐述或理想化理论的理念上,缺乏实证研究。梅玲(2009)采访了上海四所特殊初级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和普通教师,结合能力问卷的编制、调查和统计分析,对特殊职业教育教师的能力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特殊职业教育教师必须具备9个能力特征:职业道德、专业素质、人格特征、人际交往能力、教育策略、心理素质、认知能力、组织承诺、成就动机。隋文静(2011)通过开放问卷调查15名特殊教育专家,采用行为事件采访15名特殊教育教师,构建特殊教育教师能力模式,认为特殊教育教师能力由职业人格魅力、动机、心理特征、知识储备和研究能力五个维度组成。
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特征是决定特殊教育水平的关键因素,是特殊教育教师培训、教师招聘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标准。与国外、香港、台湾相比,中国大陆的特殊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特殊儿童的接受程度、教育安置方式、教学康复相关技术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在此背景下,特殊教育教师需要具备什么素质才能有效地完成自己的工作?探索特殊教育教师的能力特征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