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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加强教育目标的特殊性

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发展和建设研究是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也是一个亟待研究的新课题。本研究本身是一项全面、系列化、深层次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根据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的独特性质、特点和规律,进行有针对性、有效的研究。为此,本文对此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并将其分解为以下三个理论层面。


加强教育目标的特殊性


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发展建设研究的第一个层面是加强教育目标的特殊性。


所谓“特殊音乐教育”是“特殊教育”之一,即特殊教育中的音乐教育。所谓“特殊教育”,是指“利用特殊方法、设备和措施对特殊儿童、青少年和成人进行的教育。广义上是指正常人以外的所有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教育,包括非凡(天才)儿童教育、低常(弱智)、视力障碍(盲、弱视)、听力障碍(聋听、重听)、言语障碍、肢体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教育,以及精神疾病和道德缺陷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狭义上,是指身心缺陷儿童、青少年和成人的教育。”


实施特殊教育的机构是各种特殊学校或班级。国外特殊教育学校成立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创办盲童聋哑学校始于20世纪70年代。20世纪80年代,中国科技大学附设了“青年班”,提前培养非凡儿童进入大学。“特殊教育”又称“盲聋哑教育”、弱智儿童教育。


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教育的对象是特殊青少年或成年人。他们的特殊音乐教育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大多数受教育者进行特殊音乐教育,培养他们对音乐艺术的兴趣,提高音乐知识和音乐能力,作为艺术教育和审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像正常人一样,成为道德、智力、身体、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对具有特殊音乐能力的特殊人进行音乐教育,使他们成长才能,成为特殊人群中的音乐工作者――歌手、演奏家、指挥家、作曲家、作词家、教师等。


因此,黑龙江省高等音乐教育的发展和建设必须首先加强教育目标的特殊性。只有这样,才能为黑龙江省高等特殊音乐教育建立正确的方向,作为整个特殊音乐教育的起点和目的地,作为一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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