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职称论文网!
教育论文

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目的

目前,一些受到教师批评的学生自我伤害或伤害教师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反映了教师批评教育权的挑战。2009年8月17日,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校长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校长有权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批评和教育学生。这一规定引起了很大的讨论。有些人认为教师批评教育学生是很自然的,没有必要出台特别的规定。否则,以前班主任对学生的批评教育就成了没有依据的违法行为。其他人认为,教育部的规定似乎给了校长批评教育的“权利”,事实上,针对一些校长只表扬而不批评的现象,强调校长有责任批评教育学生。看似赋予权利,实则增加责任。也有人对规定的表达提出异议,认为规则只赋予校长批评教育的权利。普通教师是否无权批评教育学生,不能批评学生?也有人提出,规定中的“适当方法”过于含糊,规模难以把握。随着《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出台,对教育权的批评成为街头讨论的热点。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相关讨论已经降温,但在实际的教学管理中,关于批评教育的问题依然存在。①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探索批评教育权是非常有意义的。为了便于讨论,本文着重讨论教师的批评教育权,并没有区分教师和班主任的批评教育权。


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目的


(1)肯定教师对教育权的批评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在强调尊重和维护学生权利的今天,一些地方和学校也出现了教师,特别是校长,不敢管理学生,不敢批评和放任学生的现象。从这种解释中可以看出,该规则的目的是赋予教师批评教育的权利,或者以规则的形式为教师批评学生提供法律依据。


教师批评教育学生实际上需要教育部的规章制度作为基础,展示了当前时代的一个主要特点:法律话语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维护学生的权利”、“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口号已经响起很多年了。在这些话的鼓励下,学生们学会了对学校和老师说“不”。一些家长认为,当他们向学校支付学费时,学校应该像酒店一样提供良好的服务,所以教师不仅要努力工作,而且要对学生友好。因此,“批评教育”是教师正常的工作行为,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纠纷和事件。由于教师的批评导致师生冲突,严重导致学生离家出走,甚至自杀或杀害教师等安全事件。安全事件的责任――如果老师没有不幸被杀,――最后,我们几乎总是调查老师。在这种情况下,教师最理性的选择是以最不容易“出事”的方式对待学生的错误,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自己流动。


(2)纠正教育理念的偏差


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处理师生关系的基本理念是“严师出高徒”,认为严格要求、严格管教是必要的、重要的。近年来,欣赏教育已成为一种时尚理论和实践。欣赏教育是指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在教育工作中的优势,用欣赏的眼光观察学生,用积极的语言鼓励学生,培养学生的上进心,从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与过去相比,“尺度教育”、“严师出高徒”的理念,赏识教育有利于培养健康人格,挖掘学生的潜能。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和教育观念的转变,大力倡导赏识教育。但盲目的“欣赏”影响了学生是非观念和责任感的形成,其错误行为难以及时纠正。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一些家长也反对教师对学生过于严格。一些自制力差的学生逐渐形成了“即使我错了,也不会受到惩罚”的想法。一旦老师批评,就难以忍受,采取离家出走、伤害老师等极端方式。


也许,正是这种现象使教育部希望以规章制度的方式给予教师支持。然而,批评教育权能否以法律的方式定义是值得怀疑的。


热门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