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几千年来人类的基本价值需求,从孔子的“教学”到隋朝的“科举制度”,现代以康有为和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派倡导人人平等教育,1919年“五四运动”倡导的“平民教育”思想和陶行知后来倡导的“小先生制度”,1977年恢复的“成绩面前人人平等”高考,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到2003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随着教育和社会的发展,教育公平的范围和水平由非制度化向系统化、法制化演变。自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决定》以来,将教育纳入第三产业,教育产业化深深植入我国教育政策。近年来,关于教育公平的争论越来越激烈。许多人认为,由于工业化市场化的驱动力和利益集体的独特利益,当前教学中存在着伪公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思想越来越受欢迎。当前关于教育公平的“舆论沸腾”争论,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兴奋和热烈。
教育产业化的定义和我国教育产业化发展的过程
(1)教育产业化的概念
我国教育产业化理念大致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是指“选择多元化教育投资,连接教育产业不同层次的教育,优化组织结构,促进教育产业与其他社会经济产业的协调,形成完整的水平和纵向教育产业链,实现教育产业的聚集和发展。教育产业化是教育产业发展模式的宏观设计,具体措施可以通过社会政策选择。”可以看出,工业化是教育投资渠道多样化的一种手段和判断。
杨东平教授总结了教育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一般是指利用市场手段扩大教学资源,利用市场机制‘管理’教学的各种措施。”简而言之,这种所谓的“经济路线”或“财政角度”教育改革的主要初衷是填补教育投资的不足,利用社会方式获得多元化的教育投资,提高教育运作的效率。
(2)我国教育产业化发展的历程
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激励和引导国家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办学”、“扩大高校自主权,可以在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1987年,原国家教委引起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民办学校开始兴起。从这两份文件可以看出,国家对教育产业化仍然持谨慎态度。199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第三产业的决定》,确切地将教育划分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全球和主导基础产业”。1999年,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首次确定了教学的经济功能和地位,明确了“扩大教育消费,促进经济发展”教育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直到2004年,教育部副部长张宝清对教育产业化提出严厉批评:“教育部永远不允许教育产业化,因为教育是突出社会公平的最重要部门,教育是一种高尚的公益事业,可以接受教育提供教育,所以教育产业化违反了我们的目的,也违反了我们的学校政策,也直接违反了人民的利益。可以说,它直接违反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根本原则。因此,教育部坚决反对工业化问题,绝对不能将教育工业化。如果教育产业化,就会毁掉教育事业。” 2006年,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说:“要旗帜鲜明,公开反对教育产业化。教育部门不仅要反对,每个政府机构都要反对,普通人要反对,政府官员也要反对,大家一起反对,让它像过街老鼠一样没有市场。“2005年12月25日,中国前教育部长、国务委员陈志立在教育部2006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到,坚持教学公益,不能实现教育产业化。到目前为止,教育公益性和公平性的回归似乎在经济学强大话语权的氛围中取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