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的基础建立在情境之上
根据社会学的理解,社会化是理解和掌握社会标准、法律和文化体系。标准和标准的效用在公众认可和道德约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标准和标准是社会化形成的前提。对儿童来说,学习这些规范和标准是必要的,因为它们是行为预期的约束。然而,仅仅以标准和标准为行为的人类学前提,必然会忽视和减少情境的多样性。许多哲学家认为,这种情况是在一起经历的情感、目标和观点,以及在社会关系中获得的第一种情感意义。比如马克斯?马克斯?马克斯?马克斯韦伯的观点:个人的主观感受是社会的“原子”(Atom),它对系统的客观效用有影响。[8] 社会关系对于传达这种“原子”的感觉是不可替代的。因为孩子第一次学习的感觉和意义之间的联系是通过他们的行为和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把握获得的。儿童成长与社会的关系,即个人情境与社会共同情境的关系,是通过身体交流实现的。根据施密茨的观点,在共同情境中获得“适应”意义上的沟通能力被视为“社会化”,即在共同情境中适应并自由实现相互转化。 [4] (67)这是施密茨所理解的社会化。感觉意义是通过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来传递的,而这种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通过共同情境中的对抗来实现的。而且,在规范和标准方面,要把它们作为情境中的程序(Programm)要素要理解。④标准是作为“可能服从的程序”。
在施密茨看来,标准的效用是通过人的权威(personale Autorit??t)(尤其是情感的权威)确定的约束力不仅仅是肯定的规定或惩罚的威胁。[2] (9330)这种观点与马克斯相似韦伯的观点。“人的权威”利用其身体主权来实现效用。就像,情感的权威是父亲,而标准是女儿。该准则应服从于情感的权威。对于情感的权威,比如在羞耻的情感中,当一个人犯了错误(标准的断裂),在错误中产生了羞愧的情感,仿佛每个人的眼睛和手指都指向他,羞耻包围着他,他的身体进入了狭窄的状态,不仅因为别人的否定,还因为自我谴责。[2] (9339)对于施密茨来说,标准的效用与主体的体验感觉有关,即主体的情感。这种情绪不是作为主体私人内心世界的状态,而是摒弃了内向的概念和身心二元的思想,理解包裹在人身上、在身体上起作用的氛围。
孩子们经常会有一些不恰当的行为,比如扔玩具、不在桌子上写字等等。也就是说,没有能力在完全确定的情感状态下实现“人的解放”。如果我们假设孩子只有在“人的解放”状态下才能承担预期的行为模式,那么当他们处于“人的回归”状态时,他们就无法完成复杂的社会适应工作。因此,只有在成人的长期适当陪伴下,不断进行对抗性的身体交流,才能克服混乱人群回归的狭窄,孩子才能真正实现人的解放,在解放的过程中做到清晰的认识、反思和批判,从而接受和分析所谓社会化要求的规范和标准。当孩子们学会了处理情绪震颤的能力,并将人们的回归和解放之间的转变理解为有意义和必要的经验时,他们可以从批判的角度来看待规范和标准,更好地理解身体情感的意义,并处理它(Umgang)。也就是说,孩子的成长更多的是学习人的解放和回归的自由转化能力,而不是盲目地学习规范和标准。因此,有必要为儿童建立一个良好的、符合个性特征的成长环境(共同情况)。只有这样,孩子们才能真正实现身体交流,学会这种人类解放和人类回归的转变能力。
综上所述,施密茨的情境理论,特别是个人情境和身体交流理论,可以解释敏感和微妙的身体相互作用过程的细微差异,这对人类的社会化非常重要。在实际的儿童教育中,“个人情境”和“身体交流”被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忽视,随着数据、程式化和系统化“情况”的增加,不断被排除和忽视。“对日益增长的批评不能理解为忽视客观统计、数据、系统等的自我描述,扭曲经验调查研究结果,而是通过最初的身体体验理解情境,以更好地促进儿童的发展。”
儿童教育的本质是为儿童建立一个良好的共同情境,使他们的个人情境能够得到充分的绘制、发展和改善,这需要一个特殊和可靠的环境氛围,以便儿童进行对抗和合作的身体交流活动。个人情境的形成、发展和充实是人类解放与回归的对抗循环过程,即解放与回归的对抗循环过程―回归―再解放―回到这样一个循环上升过程。教育的本质不应该完全基于方法和目标等理性模式。我们应该把精力花在与孩子真正的互动上。这种互动应该基于身体交流,即通过身体感知的整体实现真正的交流和互动。儿童与成人的身体交流经验对儿童来说非常重要,这是儿童教育真正需要实现的,也是进一步教育的前提。对于孩子来说,对个人情境的整体性感知是微薄的,很难把握个人情境的整体性(Ganzheit),标准的总和宁愿作为观察和分析情境中所有数据元素的统一确定(Summe)。[1] (925)儿童教育不能只停留在系统观察和文件引入等“素群结构”上(Konstellation)分析,但要为孩子建立良好的共同情境。儿童只有在共同情境中实现原始的身体、身体交流、对抗等,才能真正理解人类解放和回归的意义,并能自由改变,在不断改善其个人情境后,如标准、标准等作为所谓社会化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