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9日,中国正式发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中国未来教育改革的两大重点项目,即“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目前,我国城乡教育在资源配置、软(件)硬(件)建设、师资队伍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也是缩小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重要手段。
教育公平是城乡教育一体化的起点和归宿
自古以来,不同社会形式下的社会社区就非常重视对公平的追求。这种从分配领域开始的道德观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变革中一直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20世纪60年代,以霍曼斯(Homans)以亚当为代表的一批西方学者逐步构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公平理论,将亚当理论作为亚当理论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和卡尔以马克思为代表的科学社会主义等公平观点和理论得到了总结和总结。公平理论认为,公平与不公平是人们的主观感受,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理解水平、价值观、行为准则等因素[1]。孔子,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和教育家,曾经提出过“没有教育”的教育理念,即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权接受教育,不能因为高低、智慧、贫富、善恶等原因而被排除在教育对象之外。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也提出了教育公平的思想。他认为,教育公平保护了每个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的平等。只有接受公平的教育,我们才能维护我们的个人权益和尊严。教育公平作为公平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中国在新时期教育改革中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时代责任。要真正实现我国教育公平,必须重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换句话说,我国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有效途径。那么什么是教育公平呢?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没有就教育公平的概念达成一致,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教育公平的意义和特点。根据近年来学术界对教育公平的定义,本文认为所谓的教育公平是指国家充分考虑和考虑个人平衡、区域平衡和阶级平衡,为社会个人充分享有公平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提供相对平等的机会和条件。
城乡教育一体化是促进教育公平、协调城乡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在新时期,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关键是有效促进城乡教育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教育公平作为教育的基本价值观和概念选择,与城乡教育一体化密切相关。简而言之,教育公平不仅是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初衷,也是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归宿。首先,要实现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必须坚持教育公平的理念。没有教育公平,就没有办法谈城乡教育一体化。换句话说,教育公平是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基本前提;其次,城乡教育一体化作为一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教育发展模式,是实现教育公平的最终目标。因为教育是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要求,是人的基本权利。在教育阶段,公平意味着人的基本权力,在于突出和保障这一权利[2]。因此,无论如何有效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最终立足点都应回归实现教育公平;第三,城乡教育一体化教育公平是检验城乡教育一体化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贯穿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