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改变徐州教育的现状,徐州市教育局于2013年底制定了“学习教学方法”行动计划,然后在全市中小学课堂教学中推广。
“学习方法”一经实施,就得到了教师的积极响应和媒体和学者的广泛认可。课程改革专家李炳亭评论道:“‘学习和说话’是对教育本质最经济的总结,也是我对新课程改革概念最根本的解释。”本文想在这方面进行一些讨论。
1、教育生本化:能力第一
教育应以学生的发展为基础。“学习方法”以人文主义为理论基础,以综合素质的提高为学生发展的“基础”。“注重学习方法指导、学习习惯形成”、“注重学习情感体验和态度形成”、“发展自身综合素质”、“注重培养学习方法、养成学习习惯、提高学生自学能力”等,这些“学习方法”的目标集中体现了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的指导思想。
“能力第一”、“注重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教育发展战略主题之一。“学讲方式”的目标追求完全符合这一主题。
让学生学习是教学改革的核心[1]。那么,如何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呢?
能力是在解决问题或生产和创造有效产品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通过这个过程来学习。因此,要学会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就必须让学生体验学习,独立学习。“学习方式”为学生提供了这种学习形式的可能性。
二、学习自主化:以学为中心
“学习方式”的目标之一是:“树立独立学习的理念,教学过程应为学生提供独立感知、理解和实践的学习机会”;基本概念是:“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要学习方式”,“通过教师自主学习的指导,落实学生学习的主要地位,以自主学习、合作学习、问题学习、“说话”、“教别人”的学习方式,边学边说,调动学生主动、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这些明显体现了学习自主化的教育理念,突出了学生的“以学为本”。
从教学发生和存在的机制来看,学习是本源性和目的性的存在,教学是条件性和手段性的存在[2]。强调学习的本源性和目的性,必然要求课堂教学以“学习为中心”。“学习方式”建立了“学习为中心”,从根本上把握了教学的本质,明确了学生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行为方式和作用路径。它是“学习方式”的目的和形式,也是思想和灵魂。
要真正做到“以学为中心”,就要建立有力的支撑,形成有效的保障。
(1)支柱之一:“多学少教”
“多学少教”,从教学时间的分配上形成支撑。给学生尽可能多的时间学习,给老师尽可能少的时间教学,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独立时间。
(2)第二支柱:“先学后教”
“先学后教”,从教学程序的设计上形成支撑。学生先学,老师后教,老师的教为学生的学习服务。
(3)支柱三:“以学定教”
“以学定教”,从掌握教学策略上形成支撑。学生“先学”。、在“多学”的前提下,教师的教学以学生当前的学习状态为起点,以学生的学习进度为进度,确保学生能够理解、学习和学习更多。
(四)支柱四:“顺学而教”
“顺学而教”,从教学过程的推进中形成支撑。教师根据学生的目的取向、思维方法、行为方式和现有理解,在取得学习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指导、指导、补充、纠正、深化和提高,因材施教,教学、助学、教学。也就是说,学生可以教老师他们学的东西。教学方法来自学习方法。教师的教学伴随着学生学习的全过程,保证了学生学习的顺利、快乐和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