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具有促进人类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功能。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自出现以来一直处于特别突出的地位。然而,高等职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教育活动,教育活动的目的是培养人,追求个人、原创和自由发展应该是高等职业教育永恒的主题和不变的标准,这是职业能力发展和培训的驱动力,这是生命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需要。社会需求和社会标准不能掩盖职业教育生活发展的原始需要。注重学生的专业人格,培养全面发展的完整职业人才,应成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新理念和价值追求。
职业人格的意义和特征
职业人格是指人作为职业权利义务主体的基本人格、资格和心理面貌[1]。职业人格是个体健康人格在职业领域的自然要求和具体表现,既体现了一定的社会职业活动要求,也体现了个体自由发展的需要。对于高职生来说,职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职业态度的塑造、职业准备的完成,最终都体现在职业人格的形成上。职业人格是个体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需的核心基本素质。
专业人格是人格的下一个概念,是专业人格,因此具有完整性、稳定性、动力等人格的基本特征。但与一般人格相比,专业人格也具有专业、主体、发展等特点。
职业人格受职业限制,具有职业特征是职业人格不同于一般人格的主要特征。职业人格与特定职业的职业规范有关,不同的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不同的职业人格。职业人格与职业密切相关的特点决定了职业人格明显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
专业人格是对具有主观主动性的人的心理素质的专业规定,其主体是人,因此具有主体性。职业人格虽然具有鲜明的专业特征,但其形成并不是从业者单方面受制于社会职业,而是被动机械地实现对职业的适应和服从。相反,职业人格是人类职业活动主体能动作用于客观职业环境的产物。人们可以意识到自己在职业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用人类的智慧主动适应和改造社会职业环境,从而实现人与职业的完美结合。“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可以在自己的生活活动中获得新的生活”[2]31。在积极有意识的职业活动中,人们可以获得劳动和创造的职业幸福感和价值感,实现与职业的和谐互动,实现自我价值,超越自我,提升职业人格,实现新的自我。职业也会因人的能动而改变和发展。
人的发展决定了人格和职业人格的发展。职业人格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先天性和后天性的“结晶”。它是个体在遗传和成熟因素提供的生理前提下,通过不断的职业实践,在后天现实的职业环境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理想的职业人格。每个职业对从业者都有理想的职业人格要求,但从业者现有的现实职业人格并不完全符合这一要求,但人本质上具有可反身性、可自控性、可授性、可暗示性和可超越性[2]417-420。当理想要求与现有发展水平发生冲突时,这些与人的自我意识密切相关的特征使人们能够自觉地利用和创造各种可能和现实的条件,自我认识、自我激励、自我超越和自我塑造,向理想的职业人格迈进,最终实现内外职业要求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