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生命教育研究综述
1、国内生命教育研究情况
目前,国内生命教育研究大致可分为四个流派:以叶澜教授为主的“生命实践教育学派”;冯建军教授以张文质为主的“生命教育”学派,也应归类为“生命教育”学派;刘铁芳、刘辉博士为主的“生命道德教育”学派;刘济良为主的“生命教育”学派。其中,以叶兰教授为代表的“生命实践教育学派”研究成果最为显著。
“生命?实践教育学校认为:首先,在时代精神的前提下,教育对象必须从“认知”转变为“完整生活”。学校生活是学生生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学习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在新基础教育最直观的课堂教学理念中,必须突破“特殊理解活动理论”的传统框架,从更高的生活水平构建新的课堂教学理念。第三,人的生命是教育的基石,“对生命的理解”是教育学的起源。“新基础教育”追求健康向上、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精神状态。第四,“教育生命基础”的内涵是:生命价值是教育的基本价值,生命的精神能量是教育转型的基本组成部分,师生积极参与学校实践,是学校教育效果的基本保证,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内在保证,也是人类生活特征的真实体现。第五,从角色表演的角度来看,学生生活的发展是在表演和观看中实现的。第六,“生命”是学校教育、时代、人之间内在相通性的基础。这些从实践需要出发构建的生命教育理论,为教育研究开辟了新的领域和独特的视野,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对大学生命教育研究及其理论建设大有裨益。
关于香港生命教育的研究并不多。研究涉及以下几点:一是香港生命教育的背景:一是自杀事件频繁发生;二是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出现负面精神面貌。二是认为生命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在理性、情感、意志、身体等方面的平衡发展,使学生得到“成熟快乐的生活”。三是生命教育的内容在操作层面具有很大的自主性,不同单位注重自身教育的实际需要,导致生命教育的内容“百花齐放”。香港生命教育的特点是主要由社会宗教教育中心推广。公民教育中有生命教育的内容,注重课程建设和实践操作的研究。
与香港和大陆相比,台湾对生命教育的研究更加深入和全面,既注重理论研究,又注重教育实践。台湾省教育部门 1998 每年开展一系列“生命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活动负责人曾志朗将 2001 年定为“生命教育年”,因此开始在岛上全面实施生命教育。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研究始终在理论、实践、政策等方面进行。研究人员动员广泛,宣传充分,社会反响大,形成了以“生命教育”为核心的新一轮教育改革特色。二是从研究所涉及的教育体系来看,重视生命教育的阶段性,即从小到大的生命教育。第三,从涉及的具体内容来看,包括生命教育的内涵、目的、意义、课程、教师培训、性格、理想、伦理、实施、生死等,涵盖面广。第四,从研究方向来看,主要有五种:宗教方向研究、生理健康方向研究、职业方向研究、生活方向研究、死亡教育或生死学方向研究。
台湾生命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生命教育激发生命智慧,深化价值反思,整合知识和意图。生命教育应引导学生了解生命,了解自己,增强人际关系技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人生观。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生命教育、职业教育、生命教育和生死教育。简而言之,台湾生命教育的研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改进。
2、国外生命教育研究情况
早在 20 世纪 50 20世纪,德国著名教育哲学家、教育人类学家博尔诺夫批评吸收了存在主义的“人”概念,创造性地提出了“不连续教育”的概念,他说:“在人类生活的过程中,不连续充分具有根本意义,同时不可避免地产生相应的教育不连续形式。因此,博尔诺夫是生命教育思想的倡导者之一。杰?唐纳德?华特士的《生命教育》(1986)是美国更系统地阐述生命教育思想的作品。代表华特士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他扩大了学校教育的意义,认为教育是通过学生的学习来指导他们的生活经验,并可以正确地贯穿整个生活过程。其次,认为孩子在学校接受教育的真正目的是为他们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为他们的整个生活做好准备,而不仅仅是为了就业和赚钱。第三,“教育必须是经验,而不仅仅是理论”,必须给学生如何解决生活中可能面临的困难,这就是“生命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