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实施公民教育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
(1)当代中国实施公民教育的历史必然性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甚至后工业社会的转变时期。转型后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更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自由的社会,是一个帮助人们实现自由和全面发展的社会,社会的主体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样的公民是现代人,人类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核心。为了促进这一转变,我们必须培养适应新社会发展的现代公民。培养公民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公民教育。因此,实施公民教育是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必然要求。
现代社会的三个基本特征是机器工业和市场经济、民主制度和公民人格。其中,公民人格是“人的现代化”过程中最难实现的。一位日本学者曾经说过:“日本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有很多。事实上,最重要的是,由民族国家教育的1亿日本人没有出国,而是留在日本岛上,为国家的经济复兴和发展做出了贡献。[1]虽然日本公民教育在历史和和平理念上存在一些问题,但强调公民身份和民族精神培养的日本公民教育对日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鸦片战争以来,我国中华民族一直在努力探索现代化。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际影响力越来越大,具有重要的国际政治地位,但“一个国家,只有当人民是现代人时,其人民从心理和行为到现代人格,其现代政治、经济、文化管理人员适应现代发展,这样的国家才能真正被称为现代国家。也就是说,“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因素”[2]。目前,中国社会仍处于转型时期,社会成员尚未实现现代化,也尚未完成向现代人的转型,因此缺乏“公民人格”。人的转变离不开教育的引导,那么向什么方向转变,就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如果向公民转变,就需要培养公民的教育。只有公民教育,才能培养现代公民和公民人格。“现代教育的核心是培养他们成为相信自己、拥有自己权利、能够履行社会义务的主人。” [3]。要建设现代社会,必须有合格的建设者,即促进社会发展的主体。这样的主体必须具有现代素养,而这种现代素养的培养必须依靠相应的教育来实现。教育是时代性的。在中世纪的欧洲,学校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为神权服务的神职人员;中国传统社会的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官员和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知识分子;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巩固革命成果、建设新中国的各种力量。现在,为了促进社会转型,尽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使整个中华民族尽快过上更有尊严、更自豪、更自信的幸福生活,必须通过教育转型实现人类转型,即现代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成员素质的提高成为核心关键问题。因此,通过不懈努力,国家和各级政府建立了义务教育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成员获得了越来越多平等优质的教育机会,促进了社会成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然而,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需要具有普遍意义的合格公民。因此,培养合格公民的公民教育是不可避免的。人的现代化必须有现代化的教育。教育向现代化向公民教育转变是不可避免的。公民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的公民,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需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素质的合格公民。
(二)当代中国实施公民教育的现实必要性
加强社会主义公民教育是强调当代中国整个教育体系整体现代化转型的性质和方向。将政治民主扩展到教育领域,使教育成为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在教育平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现实中,“教育民主”任务艰巨,民主教育相对落后。本质上,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根本没有成为主体,获得了主体应有的意义感和幸福感。如果教育活动中的人不成为主体,获得师生作为教育主体的尊严、意义和幸福,只有在制度安排、课程设置、活动设计等微观环节改革中,就不可能实现“民主教育”。
中国教育现代化的首要任务是转变教育目的观:从培养工具人到培养现代公民。为此,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进一步指出,倡导繁荣、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平、法治、爱国、奉献、诚信、友好,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50多年来,父母教的不是道德,而是圆滑。学校教的不是知识,而是服从。老师教的不是常识,而是功利主义。历史教的不是真相,而是欺骗。社会教的不是诚实,而是谎言。抗日战争片教的不是反思,而是仇恨。环境教的不是博爱,而是冷漠……”[4]当然,它的说法并不有偏见,但也表明了中国公民教育的内容与整体社会实践环境和教育环境的对比。因此,“公民意识培养”一方面可以通过开设公民教育课程来实现,但最根本的是整个社会民主法治的完善和实施。所有教育体系都要自觉培养年轻一代追求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自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社会主义民主素养,从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真正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