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生态文明教育制度化路径思考
归根结底,生态文明建设是靠人来实现的。人们的生态文明素质直接影响到生态文明体系的制定、遵守和实施。因此,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设在生态文明体系建设中处于领先和基础地位。生态文明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
1.加强全民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1]39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理念充分体现了生态文明教育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灵魂,它体现在所有的规则中。[7]目前,要加强对公共生态文明价值观的教育指导,树立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理念,用体系规范约束人们的生产生活,制止对自然和环境的各种破坏。通过生态和谐的“内化”,加快相应的“外化”,“外化”对象的生态和谐进一步促进“内化”,使生态和谐从暂时的偶然存在转变为主体心中稳定的必然存在。一是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社会生产、生活和人们的交流领域。加强人类活动不能超越生态系统的容忍度;不能损害支持地球生命的自然体系;发展经济,实现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理念。二是培育生态消费理念。大力倡导节约消费,改变“一次性消费”和“类似一次性消费”,反对自私乐观,拒绝奢侈、奢侈等消费行为;引导公众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清洁技术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环保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同时,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不断降低环保产品成本,促进绿色消费,最终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的良性互动。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各种生态保护舆论宣传,让公众意识到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如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问题,广泛宣传生态产业、生态生活环境科学知识,促进国家生态价值观的形成。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真正树立生态价值观、生态伦理观和生态发展观,生态文明教育的制度化才能取得实效。
2.做好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的整体设计。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制度化建设,要做好整体设计,即制定符合国家未来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设规划,从全局出发,从长远规划出发,全面考虑我国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建设。具体来说,生态文明教育制度的制定要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又要根据生态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制定和完善。既要有原则性要求,又要有程序性规定;既要有宏观结构,又要有微观措施。一是统筹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生态环境、不同生态主体,以“整体”理念思考生态问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因地制宜的生态教育模式。二是建立组织管理制度,明确实施和运行相关生态文明教育制度的责任人及其权利、责任和利益,确保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正常化。第三,“不仅要规范学校生态文明教育的要求,还要协调与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关系,形成反映‘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价值要求的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内容体系”。[7]714是将生态文明教育体系中包含的静态规则转化为每个人都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的行为准则。这样,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在实施中才能可操作。为此,要及时公开生态文明教育体系的实施情况,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奖惩适当,有压力和动力,激发被监督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制度实施和运行的初衷。
3.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法制化轨道。法律不仅可以从制度上确立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地位,还可以警告和惩罚不履行相关教育义务的个人和单位,促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健康发展。一是完善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法律法规。各地在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还应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配套的地方法规和实施办法,将生态文明教育相关事项纳入法制范围。同时,要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协调生态文明教育的各个方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发展。二是制定和完善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的具体政策。这些政策不仅要满足生态文明理论教育的要求,还要体现生态文明实践教育的要求;生态文明思想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政策,形成生态文明教育法规的配套体系(资金、技术和机制保障)。
4.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民主监督机制。公众参与是建设生态文明教育民主制度的前提和基础。国际经验表明,除了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和引导外,公众“自下而上”的参与也是不可或缺的。“公众参与的主体不应局限于人大和政协,还应包括基层社区、民间团体、企业和基金会。公众参与的方式不仅限于传统的立法、监督、信访,还包括听证制度、公益诉讼、专家论证、媒体监督、志愿者服务等。[8]只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多元化合作监督模式的转变,才能真正增强国家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时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氛围。一是依靠广大社会成员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和途径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政府积极吸收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在共同治理环境的过程中逐步下放权力,使政府在发生生态危机时与社会共同承担责任,缓解连锁反应。二是在生态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要以一定的利益为动力,充分发挥公众的表达和监督作用。这样可以改变政府过去环境保护和监督的局限性,让更多的人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5.加快生态文明教育实践的制度化。只有制度化、规范化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才能真正保证教育活动的有效实地开展和取得成效。一是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制度化。结合不同社会群体,突出宣传重点,增强针对性。通过在各级学校开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知识课程,教育青年学生;通过在公共场所增设生态文化建设宣传栏、教育走廊等设施,进一步丰富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加强公共教育;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教育和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素养,提高绿色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导和管理作用。二是加快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标准化建设,为全民参与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搭建实践平台,融入真实生态环境,培养人与自然积极健康的生态道德情感。三是制定科学、客观、合理的公共生态文明教育评价体系,引导生态文明教育更好地发展。一方面,公众生态文明知识、生态文明态度情感、生态文明价值观、生态文明意志信念和
生态文明行为等生态文明教育目标体系的全部内容纳入公共生态文明教育评价体系,促进公众形成生态文明习惯;另一方面,通过考察公众对环境优美、资源承载能力、绿色开放空间、享受绿色经济、绿色科技成果的满意度。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培养掌握生态文明理论和技能的科技人才,做好人才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