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系是社会体系中一个重要的子体系。同时,从古至今,教育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中都很普遍,对个人和整个社会都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是什么?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它对社会、政治和经济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都是教育功能应该关注和回答的问题。因此,教育功能的研究也是教育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主要从布迪厄的教育再生产理论出发,从这个理论的角度探讨了我对教育功能观的看法。
确定了教育功能的概念
在研究教育功能之前,我们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是:什么是教育功能?关于这个问题,在教育研究领域有不同的争论。
一些研究人员从功能方面了解教育的功能,认为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对社会和个人的促进作用。如果一些研究人员说,“从教育是培养人类基本社会活动的定义出发,教育功能的概述只不过是促进社会发展和促进人类发展的两个方面”[1],一些研究人员也讨论说,教育功能是“教育可以发挥的作用”[2]。可以看出,这些论者从教育的有用性中讨论了教育的功能。只有教育才能发挥积极和积极的作用。这是一种“自然”的教育功能观,希望教育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主观价值的需要,满足人类和社会的发展。这种观点与其说是教育功能观,不如说是教育价值观,即教育存在的价值。
其他研究人员从影响的角度来理解教育的功能。将教育功能理解为教育活动对人类和社会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包括积极的和消极的。一些论者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该功能表达了一种客观和实际的效果。这样,该功能既包括贡献的积极功能,也包括损害的消极功能”[3]。这种教育的双向功能观显然是一种“现实”的教育功能观,即教育活动对人类和社会的实际影响。这种功能观只是对教育影响的描述,没有主观价值倾向。
当然,也有人批评双向功能观,认为双向功能观没有准确定义关键词“功能”,导致对功能观理解的混乱。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功能”被解释为“事物或方法的有利作用”。也就是说,当我们谈论“功能”时,我们实际上定义了我们所指的有利作用。研究人员认为,教育的贡献不受主客观条件的干扰,导致教育功能的变化,反对教育有负面影响[4]。
笔者更倾向于实践功能观,即教育活动对人和社会的实际影响。我们不仅要研究教育的有利和积极作用。同时,教育的负面和负面影响也需要我们教育研究者的关注。这些都可以归结为教育功能研究的范畴。事实上,更值得研究的应该是教育的负面功能。只有充分认识到教育的负面影响,才能更好地调整教育活动,趋利避害。因此,在考察教育功能时,本文以实践教育功能观为基础,更注重教育的负面影响和教育对社会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