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笔者走访了合作市区四个街道办事处(通钦街、周街、坚木克尔街、伊和昂街)和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调查采访了民族社区建设基本情况和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教育活动。
民族社区建设与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教育有关
(一)民族社区建设
近年来,社区建设不断成为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者关注的焦点。我国社区建设是在改革城市基层管理机制的过程中提出和发展起来的,是一项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运动。其概念是在“社区服务”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我国社区建设包括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
民族社区建设,顾名思义,是指对多民族社区的系统建设。利用社区建设的现代技术,促进民族事务的治理。鉴于多民族聚居的显著特点,如何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促进少数民族居民现代文化的融合已成为民族社区建设的关键问题。
(二)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是一个起源于古希腊和西方资产阶级的历史概念。从广义上讲,公民教育是指社会社区成员成为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的公民活动。狭义的公民教育是指为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民提供知识结构。我国公民教育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性的公民教育,需要培养自由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才,需要实现人性,是适合我国实际需要的教育。
开展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教育,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国家认同感,提高他们对国家的依赖,规范我国少数民族大学生的情感依赖,有利于维护国家稳定,增进民族感情,是多民族国家建设的有力保障和发展基础。
(3)两者的相关性
公民教育是培养现代公民的必要手段。少数民族大学生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现代文化的发展者,这一特殊身份使这一群体成为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转型的首要推动者,因此必须首先普及少数民族大学生的公民教育。公民教育属于思想政治教育。它要求每个公民了解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权利,注重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