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培养了大量高级技能人才,为提高职工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的职业教育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职业教育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
1.巩固和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各地要统筹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落实职业普通招生的总体需求,加快高中教育的普及。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并购、代理、联合办学等方式整合办学资源,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与城市学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实施学历提升、技术推广、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在保证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实现就业实力和升学基础。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应适当调整职业技术教育内容。
2.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要密切开展产学研合作,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探索本科职业教育的发展。构建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产学结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建立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原则上,中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本科院校,形成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职业教育水平结构。
3.引导普通本科院校转型升级。以试点推广、示范引导的形式,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类院校转型,重点开展本科职业教育。独立学院转为单一高校时,鼓励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院校。建立高校分类制度,实行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分类设置、评价、指导、拨款制度。招生、投资等政策措施倾向于应用技术类院校。
4.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元化成长渠道。完善“文化素养”专业技能”、考试招生方法,如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型人才免试,为学生接受各级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多种机会。在幼儿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领域,完善初中毕业中高职培训的考试招生方法。适当提高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和本科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建立学分积累和转化制度,促进学习效果的相互认可和衔接。
5.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建立有利于全体职工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体系,服务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开展初中毕业生、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农业相关专业、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大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注重军地两用人才的培养。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