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视障人群的就业
美国制定了《美国残疾人法案》,标准和保护残疾人的权利,特别是在就业方面,不应受到歧视,并制定了相当严格的惩罚措施。因此,美国的视障人士有广泛的就业方式,包括工人、教师、钢琴调整、接线员、按摩师等。更具代表性的“西雅图盲人灯塔厂”,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后,盲人可以参与飞机零部件的生产[1]。盲人销售也是美国的一个主要特点。通过相应的培训,他们从事商业活动,开设自助餐厅、小吃店、销售亭等。根据美国盲人基金会的调查报告,除了一些常见的就业渠道外,还有许多盲人从事大学教授、检察官、法官、工程师、心理学家、农民、投资银行家,甚至核物理学家和生物学家[2]。
2 我国视障青年就业面临的问题
2.1 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所选就业面狭窄
在中国,传统的意识形态意识通常认为视障患者是身心缺陷的人,并区别对待,甚至歧视他们。由于视力障碍,他们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自由行动,沟通和合作有限,所以一些盈利行业通常不愿意吸收盲人就业,以实现利润最大化。虽然盲人的视力有障碍,但他们的听力和触觉相应地得到了补偿,比普通人更好。正是由于他们敏锐的听力和触觉技能,人们经常习惯性地认为最适合他们的工作是按摩和校音,这两个行业也成为视障学生选择工作的必然选择,极大地限制了他们多样化的发展。此外,中国对按摩从业者没有严格的控制。与台湾不同的是,只有盲人才能从事按摩职业,许多健康的人也加入进来分享份额,这使得视障学生的就业形势更加严峻。
2.2 现代企业对视障生教育了解不够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现代企业为了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不断追求利润最大化,缺乏对人性的关怀和应有的社会责任感。虽然我国特殊教育起步较晚,但继承和参考了国内外许多先进的教育理念,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教学方法。特别是在视障生教育中,学校根据自身特点,除了开展一些基础课程外,还有针对不同学生的潜力,寻找合适的职业,为他们设计职业规划,将适合他们未来职业所需的素质融入普通教学,不断提高他们对行业的认知水平,锻炼和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然而,由于许多企业对目前视障学生的教育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缺乏了解,他们单方面认为吸收视障学生的就业会增加企业的负担,如增加必要的盲人公共设施、沟通与合作障碍等。因此,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企业需要纳入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就业,但大多数企业宁愿支付昂贵的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或象征性的接受部分,而不是真正的意愿。
2.3 视障生缺乏自信和较强的外部环境适应性
大多数视障学生性格内向,不愿主动与他人交流。因为视障学生从小就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保护,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环境的保护,缺乏成长过程中必须具备的主动性和独立性,构成了内向、自卑、从众和依赖心理。离开学校,进入社会后,对自己的价值缺乏认同感,缺乏自信,无法快速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承担社会角色的变化。所以大部分视障生刚就业的时候都是沉默寡言,不愿意交流,担心完成不了安排的工作,向前看,不承担精神。现代企业,重视团队合作,不能有效加强与同事、领导的沟通,表达意见,用人单位不能真正了解其个性、爱好、专业知识、质量等重要参考评价信息,不能在工作中默契,形成联合力量,也不能让自己独立完成任务,往往成为业务评估的优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