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军事职业教育纳入国家职业教育规划
建议按照军地结合的原则,建立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权威领导组织结构,完成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的综合领导和指挥,加快军事职业教育的专业布局和结构。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国家职业教育有关规划时,应当将军事职业教育纳入国防教育,统筹协调。军事职业的专业、岗位需求和军事发展需求应纳入我国教育发展规划,特别是军事装备等重点新管理、新技术、新技能的培训,纳入相关科研机构等地方单位的总体发展规划。
(二)制定完善的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制度和机制
根据“军队需要,政府专职机构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的需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和任务,要求各级机构保持统一步伐,充分发挥各级机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制定完善的军事职业教育支持机制和政策,实现统一领导和分工责任的有机结合。
(三)设立全军军事职业教育办公室和专家咨询机构
在军事职业教育局的带领下,成立了军事职业教育办公室和专家咨询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国家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的日常工作,制定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的年度任务和长远规划,监督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实施;专家咨询机构由军队和地方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主要负责研究批准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制度,对军事职业教育年度需求进行统计分析,对国家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问题和制定军事职业培训计划提供决策咨询。
(四)建立军事职业教育合作联盟
以军队为主体,依托地方高校、科研院所、国防工业部门,建立军民融合军事职业教育战略合作联盟,以“区域与产业”联合为基础。对于军地通用先进知识和技术(如国内外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建设以北京、上海、南京、西安、武汉等教学资源集中的城市为核心的区域培训联盟,高校、科研院所依托通用知识和技术领域,实施军地通用知识和技术培训;对于军事职业中独特的专业领域知识(如军事装备与中国十大军事集团对接的专业领域知识),建立专业领域的产业联盟,由军事职业教育局牵头,军工集团、国防工业部门参加联盟,根据发布军事职业教育的需要,联盟中的军工集团、国防工业部门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搭建军地共享平台
依托国民教育作为我军职业教育的重要手段,加强与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学校、开放大学的合作,与国家优质共享课程平台对接,充分吸引现代社会教学方法、学校优势和优质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和互补优势。借鉴国家教育云建设模式,整合高校和军队优质教育资源,形成高度共享、高效运营、优质服务的大型资源平台,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员提供人性化服务;建议建立国家开放大学军事部门,建立“各军事学校”―各军级军队学习中心―“教师旅游单位教学点”教育体系结构,扩大远程教育职责,提高远程技术中学、大专、本科、研究生教育,以及基础理论、专业技能等非学术教育和专业资格培训;建议建立MOOC课程等学分互认制度和标准,将士兵独立参与的在线课程学习成绩作为军事职业教育学分,进一步拓宽军事职业教育的学习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