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合作在公安教育中的应用
1. 准确定位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目标
作为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机构,公安院校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安部门培养和运输专业的应用人才,因此在课程设置、课程建设、培训计划等方面应满足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公安部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主体。面对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形势和犯罪趋势,将创新和调整原有的警察模式,对警察的素质和专业素质有新的需求。学校局的合作可以使学校在人才培训方面更有针对性,专业建设也可以根据实际作战需要及时更新,可以准确定位人才培训目标,培训目标与岗位需求紧密联系。
2. 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方法改革
公安教育的显著职业特点需要专业课程来适应公安实践。通过加强教学方法和教学方法的改革,可以改变过去公安院校从理论到理论的不切实际情况。一方面,公安部门可以为学校提供经典案例、新案例、高科技在警务工作中的应用等第一手实践材料;另一方面,公安一线单位的业务骨干也可以通过参加教材编写、为学生讲课或讲座等形式参与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通过有效整合公安部门优越的资源,学校教育的实践将更加有效。通过校局合作,学生、教师、公安部门可以从中受益,实现校局资源的有效整合,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
3. 可扩展实训课程和实践教学
公安教育作为一种职业教育,应突出其职业教育的特点,即在进行基础理论教学的同时,也应突出其实践教学。培训基地的建设是校局合作、共同培养公安综合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契合点。对于公安教育,要积极加强培训基地的完善,为学生的实践学习提供机会。在建设培训基地时,要完善校局合作培训基地的各种设备,并与公安院校的培训目标、课程设置、用人单位的工作标准有机结合。
4. 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能力素养
公安教育需要双师型团队,这就要求公安院校的教师不仅要有相当的理论素养,还要有相关的实践经验。校局合作正好可以弥补公安院校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的不足。有关部门要通过统筹规划,为校局合作中教师到公安业务部门培训或调研提供制度保障,形成长效机制。校局还可以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打造专兼职专业教学团队,有效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5. 结语
校局合作是我国公安院校教育改革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种新模式和理念。目前,由于合作机制和缺乏保障措施,大部分地区的校局合作松散随意,尚未形成长效机制。但是,如果校局之间的合作能够真正实现无缝对接和制度的形成,不仅可以改变传统公安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还可以形成校局的双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