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推广组织之间的互动与协调
1.正确处理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
这就要求政府相关部门转变职能,避免政府对各类推广组织,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过度行政干预,从直接指导、控制到协调、监督和服务,从而调动各类推广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类推广服务组织在明确分工和职责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目标和利益驱动的互动。
2.充分发挥自助农业推广组织在整个农业推广体系中的纽带作用
政府可以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自助农业推广组织平台,探索农民培训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组织决策能力、社会参与意识等,充分发挥“公司+协会+农户”该模式的作用形成了企业与农民之间的有效限制机制,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利益损失。认识到过度依赖政府支持不利于农民组织的独立发展,农民组织需要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
3.突出企业农业推广组织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地位
在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以企业农业推广组织为主体的产业、大学、科研合作和企业与农民的合作,通过建设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提高合作技术创新和推广的效率和效率。企业自主创新机制涉及创新的动力机制、运行机制和发展机制。中国农业企业应建立一套能够有效决策、指挥、控制和信息反馈的组织和制度,形成能够调动创新所需的各种资源,协调创新过程各环节有机运行的组织体系。
4.进一步完善科研、教育与推广服务相结合的机制
科学与教育相结合在美国是最成功的,在中国已经实施了很长一段时间。然而,到目前为止,这种结合的方式和效果并不令人满意。未来,不仅需要教学,科研单位在人员、绩效评价、福利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还需要有效的地方合作和宏观环境的改善。同时,建立科技成果、信息与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各方合作。
5.以推广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组织间互动和推广体系建设
近年来,我国各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业推广服务的方式方法,出现了“农业科技110”,“农业科技直通车”,“农业科技传播站”,“农业科技专家院”,“科技特派员制度”等待各种新的服务模式。实践证明,有许多成功的实践。今后,在总结、完善和推广各种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教育、金融等政府部门及其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建立信息、人才、设备等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领域、不同单位的资源流动和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