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实施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从那时起,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日益推进,朝着深入的方向发展。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农村家庭合同责任制的实施为导向的。1979年左右,为了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安徽、四川等省的一些农村地区自发实施了合同到家庭或合同到小组,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肯定。自1983年以来,合同到家庭或合同到家庭在全国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实施,取代了家庭合同责任制和统一分割相结合的双层管理制度。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农村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进一步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政府的关系。这一阶段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渡阶段,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明显倾向于以市场为导向。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对话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不能迈出一步,不敢突破。总之,他害怕更多的资本主义事物,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关键是姓‘资本’还是姓‘社会’。判断标准应主要取决于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提高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三有利于标准的提出澄清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对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根据南方对话的精神和以往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1992年10月举行的十四大正式提出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2000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郑重宣布,中国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基本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21世纪前2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任务。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30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使中国的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从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开放,从贫困到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