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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元杂剧与元代社会关系的研究

阅读伊朗,习教授关于明代文人对元杂剧改订的讨论令人耳目一新。笔者认为,他们的研究成果至少能引起我们以下思考:

(1)现存元杂剧能否作为元代社会生活和知识分子心态的反映?

虽然臧茂循对元杂剧的删改已成定论,但到目前为止,关于元杂剧教学的研究仍以元杂剧选择为标准文本,偶尔参考元杂剧30种。无论是国内几本权威的文学史教材,还是近年来元杂剧的新专注,如郭英德的《元杂剧与元代社会》代社会》(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元人杂剧与元代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等,以及一些相关论文,都将元杂剧作为元代社会生活的反映,他们所依据的文本都是元曲的选择。这显然有失偏颇的危险。对元杂剧与元代社会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9个方面:

长期战争对整个社会和作家个人生活的影响;传统文人的进入被切断后,作家承受的物质和精神压力;蒙古族统治对传统儒家思想和伦理准则的影响的反应;元代杂剧作家「两重身份」社会地位在视野拓展和转移中的作用……这些社会条件对作家心理动机和情感状态的影响自然会以不同的方式反映和表达。

然而,由于元代的历史只有一百年,而且是外国统治时期,关于元代社会的各种信息实际上非常有限。关于元杂剧作家的数据几乎为零,只能在《鬼书》、《太和正音谱》等书中找到一些分散的记录。因此,这些关于元代社会现实对元杂剧作家心理的影响及其在杂剧作品中的反映的讨论,只能在很大程度上停留在主观猜测和猜测的层面,必然会进入死胡同。

事实上,如果我们不先入为主地将元曲选择等现有元杂剧文本确定为元代的文化产品,而是从文本中阅读这些杂剧,不难发现,元杂剧与其说是蒙古统治时期特殊政治文化环境的产物,不如说是宋代以来话本、宫调等说唱文学的延续,与明代戏曲活动息息相关,难以划清界限。换句话说,杂剧的产生和消亡绝不与元代政权的兴衰同步。当然,蒙古入侵对杂剧的影响不容忽视,但这种影响应该在文本中探索。比如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从元曲语言的角度探讨了蒙古文化对元剧的影响,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元杂剧的大部分研究都是从语境出发,从元代一些已知的社会文化现实出发(如废除科举制度、知识分子的悲惨处境等)。),并将结论生硬地放在文本上。这样对元杂剧与元代社会关系的研究其实是「关公战秦琼」。正如伊维德和奚如谷所指出的,这些文本在多大程度上是元代的产品,本身就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伊维德认为,在元代狭隘地定义元杂剧是不正确的,其片面性也非常明显。他指出:「当我们阅读这些晚期的元杂剧剧本时,我们实际上是在阅读没有作者的文本。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莲花和巴赞研究元杂剧可能是正确的,而不是特定作家或时代的反映。」11

事实上,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他们的研究成果不仅对元杂剧的研究有启发性,而且对整个中国古典文学的研究也有启发性。这涉及到以下第二个问题,即文学批评中文本与语境的关系。

(2)从文本还是语境出发?

长期以来,在文学史教学和研究中,有一种本末倒置的倾向,即不是从文本出发,发现其潜在意义,然后结合文本产生的历史背景进行分析,而是主观地从背景本身出发,生搬硬套地将结论套在文本上。比如在分析《诗经》时,主流批评词认为这些作品反映了西周劳动人民的苦难、奴隶主阶级与奴隶阶级的斗争等社会现实。

问题的症结是,这个结论不是通过阅读《诗经》本身得出的,而是通过阅读语境得出的,强加在文本上。换句话说,批评者从西周阶级斗争和社会生活的出发点来阅读《诗经》,而不是从《诗经》中得出任何关于西周历史的结论。《诗经》是否真实「反映」在西周的历史上,这个前提并没有得到认真的分析。

文本与上下文之间存在辩证关系:文本必须产生在一定的历史上下文,但另一方面,一旦文本形成,它就成为上下文的一部分,并影响其他文本。例如,《诗经》今天已经成为我们了解西周历史的重要信息。传统的文学史研究将文本视为一种死亡、无生命、固定的形式,而忽略了文本在新上下文中的传播、解释、变异、再生产以及这些过程所伴随的意识形态意义。例如,从元代表演的《窦娥不公正》,到明代文人书案中的《窦娥不公正》,到解放后改编的《窦娥不公正》,再到海外翻译和表演的《窦娥不公正》,同样的故事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发展出不同的意义。文学研究应该把文本看作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不是锁定在一个固定的历史空间里。

因此,我认为以王朝替代作为文学史的分阶段存在一些问题,这是下面将讨论的写作「宏观文学史」的思考。

(三)关于「宏观文学史」的思考。

如上所述,文本的传播和演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必须考虑到不同历史语境对文本的接受和过滤。中国古典文学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同一文本往往经过不同朝代的反复改编和再创作。

这当然是儒家「述而不作」传统密不可分。尤其是对于传统。「无作者」民间文学和说唱文学的特点更为突出。例如,现有的元杂剧剧本大多可以在历代正史、野史、笔记、唐传奇、宋元话本中找到「本事」,它的故事很少是元代作家的直接创作。再比如《水浒传》,从《宣和遗事》到元杂剧中的《水浒传》,故事情节已经大致形成,显然不能作为施耐庵的个人创作,只能作为中国古代民间文学和白话小说「集体」研究结果。再比如《三国演义》中的大部分情节都可以追溯到陈寿的《三国演义》。如果我们说罗贯中的《三国演义》是明代的作品,只反映了明代的社会生活,会不会失去偏见?

虽然「唐诗、宋词、元曲」这句话大致没有错,但传统文学史忽视了文学文本跨越历史朝代的连续性,片面地将文学的发展等同于朝代的变迁。自20世纪80年代中叶以来,一些学者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提出了写作「宏观文学史」他们主张打乱现有文学史分期,「建立宏观、整体思维和相应的研究方法」14、并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如陈伯海的《中国文学史宏观》(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学概论》(香港:三联书店,1990年)等有益尝试。

建立「宏观文学史」,它还包括从新的角度阅读文学文本,打开文学与政治、历史、哲学、宗教、经济、法律等学科之间的传统边界,因为在中国古代,这些边界并不存在。在我看来,中国文学史的宏观研究也应该借鉴西方新历史主义和其他文学批评趋势,重点从文本与意识形态的关系的角度来探讨文学体裁的兴衰。对元杂剧改编中意识形态的研究就是这方面的一个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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