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出台了政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新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5]127)强调各试点省市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措施,落实新的学徒补贴政策,建立与试点企业的联系制度,积极推进技术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的联系,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充分利用地方区位优势,为校企合作提供政策优惠,在当前相对封闭的校企合作体系中打开突破,营造学校和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实践结果表明,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政策保障,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促进学校与企业的互动和整合,职业教育将大大提高为赣州经济服务的能力。
(2)企业提供机会。企业还应树立依托职业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积极与职业学校寻求相关合作,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可以作为学校的兼职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校企共同建设实习培训基地和中心,为学生毕业提供良好的实践场所。同时,企业通过职业教育联盟向学校提出所需的人才标准,参与人才培养过程,共同跟踪评价学生,最后反馈后共同调整相关培养过程。此外,企业要高度重视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企业职工培训体系,最终使技能型职工达到企业职工的60%以上。
(3)学校创造条件。职业教育应以赣州产业为基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宽学生就业创业渠道,有效促进经济发展。教育部等七个部门明确指出,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必须根据其专业特点,每五年积累不少于半年的企业生产实践经验。学校还必须鼓励教师到企业实践,为一线实践教师的职称评定和聘用设置相关优惠条件,为他们营造“人人都愿意去企业”的良好氛围。学校在招聘全职教师时可以适当制定条件,对于那些专业岗位至少要有3年的企业经验。邀请长期从事企业生产管理的技术人员到教室传授经验,事半功倍。对于愿意来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企业技术人员,学校应保护其利益,适当提高其工资,并在学生就业时尽可能引导学生到相应公司就业。
综上所述,赣州职业教育只有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才能适应经济的持续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良性循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赣州职业教育将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计划》的指导下做大做强,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