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近代课程变革与近代“新教育”探索密切相关。从洋务运动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期,近代课程在课程观念、课程内容和课程实践上都发生了深刻变革,反映出近代“新教育”五方面的探索:一是培养具有“新人格”的国民;二是推行普及教育,提倡男女教育平等;三是崇尚实学真知和生活能力养成;四是关注儿童兴趣和个性特长发展;五是注重教学方法探索和创新。
【关键词】:课程;变革;近代;新教育
中国近代“新教育”肇始于1862年京师同文馆的创办。从洋务运动、维新变法运动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前期,人们对“新教育”的探索未曾停止过。反映到课程方面,作为“新教育”的核心内容,课程往往成为近代“新教育”改革的突破口,课程变革在某种意义上能够揭示出近代“新教育”的发展变化历程。美国学者罗伯特•特拉弗斯(R.Travers)曾明确出:“教育研究的中心点无疑应在课程领域内。”[1]因此,可以从课程变革的角度去解读中国近代“新教育”的历史。
一、西学东渐与封建传统教育的课程知识危机
我国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非常注重伦理道德学习,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以儒家“五经”、“四书”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它从总体上表现出五个特征:一是课程设置还没有完全科学的分科;二是课程内容特重人伦道德教育,占的比重过大;三是“劳心”与“劳力”相分离,脱离生产劳动;四是从安排形式上一般是单科独进,即学完一门课后再学另一门课,而不是各门课程齐头并进;五是对在学年限、年级、年龄和程度,还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建立起在课程上相互衔接的学校制度。[2]这种课程体系与科举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培养封建社会所需的“科名仕宦之才”发挥过积极作用。然而,到了清末时期,随着鸦片战争轰开了封建清王朝紧闭的国门,中国被西方列强强行纳入弱肉强食的近代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封建传统育“如同在一条中世纪狭窄的泥泞小路上艰难跋涉的风烛残年的老人,根本适应不了时代挑战和近代化的历史需要”。[3]
封建传统教育危机根源之一是学校课程知识的危机。早在明清之际,西学东渐,西洋传教士带来了各种西洋新知识。到明末,七千部西书也被传教士金尼阁等带到中国,“这样数量的书籍,是欧洲一个巨型图书馆的规模,几乎包括了文艺复兴运动以后的神学、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各学科的所有知识。”[4]它们向中国知识界一下子展现了一个惊人的异类文明的世界。这些西洋新知识缓慢地渗透到中国传统知识体系中,逐渐影响着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观念与信仰世界。鸦片战争后,在“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影响下,西学开始受重视,介绍西学的书籍和报刊越来越多。王韬在《代上丁中丞书》中曾经描述这种增长的情况,“当魏默深撰《海国图志》时,西事之书,无可采撷,甚至下及马礼逊之《每月统纪传》,今日者,《遐迩贯珍》刊于香港,《六合丛谈》刊于上海,《中外新报》刊于宁波,其他如《七日录》、《近事编》,日报邮传,更仆难悉,虽言非雅训,而事堪考核。” [5]同时,一些早期赴美留学生亲眼目睹了西洋文明及其西洋新学,他们有关西洋的亲历和描述,如林赍的《西海纪游草》(1849年)、张德彝的《乘槎笔记》(1866年)等,开阔了国人对异域文化的知识视野。社会上逐渐形成以懂西洋新知识为时髦的风尚,正如当时报刊文章所说的“当今之世,时务之学不能不讲,泰西翻译之书不能不看。” [6]随着西洋新知识越来越多地进入中国传统知识世界,部分国人已经意识到传统知识体系需要更新,而知识体系的改弦更张又需要从学校教育内容开始,因此,学校课程变革成为近代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洋务运动与维新变法时期的课程改革分析
从洋务运动到维新变法时期的学校课程改革,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西学课程历经自上而下逐渐被认识、认同和普及化的过程。并且,西学课程的设置最初主要以外国语和军事制造技术为主,以后逐步扩大到史地、各种实用专门知识和科学等方面。在这过程中,人们关于课程的观念、课程内容和课程实践都在不断发生变化。
洋务派在创办洋务过程中,深切感到外语翻译人才的缺乏和西方坚船利炮蕴含的先进科学技术,迫切期望培养一种既能恪守封建之道又能懂点西文西艺的洋务人才。他们在不改变传统教育体制的前提下,创办了一些新式学堂,开始传授西文(外国语言文字)和西艺(自然科学知识)课程。然而,洋务教育的创办与西学课程的引入,打破了传统教育及其课程格局,导致洋务派和顽固派之间新旧思潮的大论战。论争的焦点在于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目标两方面。洋务派通过对比中西教育,看到了中国教育的缺陷在于“务虚”,西学的优势在于“务实”。务虚者败,务实者胜,所以“今日所急惟在力破成见,以讲求实际而已” [7],这就肯定了讲求西学的必要性,为西学课程进入学校课程体系提供理了论依据。
从洋务运动时期西学课程的设置看,一方面是西方在华教会学校开设有西学课程。1864年在北京创办的贝满(Bridgman)女校,其课程除了圣经,还有四书、女儿经、算术、地理、历史、科学初步、生物、生理学。1864年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CalvinW.Mateer)创办的山东登州文会馆,其后来增设的“正斋”课程涉及西学课程有天道溯源、代数备旨、圆锥曲线、万国通鉴、测绘学、航海法、物理测量、化学、动植物学等。“在中西文化冲突交融的过程中,教会学校充当了新知识的载体,作为一种‘异端’,它不仅冲击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体系,加快了中国传统教育的解体,而且为中国近代教育的诞生提供了有益的参照系。”[8]另一方面是新兴的一些新式学堂(包括语言学堂、工业技术学堂、军事学堂三大类)也开始教授西学课程。1862年创办的京师同文馆,在传教士丁韪良出任总教习期间,其参照欧美体制,按学生中文程度,分别制定了一个八年制和一个五年制的学制规定,课程除了英、法、俄、德、日等语言类,还开设了算学、化学、医学、生物、天文、物理、万国公法等。1866年创办的福建船政学堂,课程设置有基本课程和实践课程,其中基本课程包括法文、算术、代数、画法几何和解释几何、三角、微积分、物理以及机械学等。这些西学课程的开设,使得大量的近代自然科学知识进入到学校课程知识体系,逐渐改变了以文为主的传统教育内容和单一的课程结构。
洋务运动时期的学校课程设置,总体上遵循“中学为纲,西学为目”的思想。简言之,“中学为纲”,即以“中学”作为学校课程的统帅。李鸿章在天津水师学堂章程中规定:必须“教之经俾明大义,课以文俾知论人,渝其灵明,即以培其根本。”强调“中学”在人才培养上的灵魂作用。“西学为目”,即学习包括西方语言和近代自然科学技术在内的“西艺”课程,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张之洞在两湖书院课程设置上明确提出“中学治身心,西学应世事”的指导方针。然而,洋务派对“西艺”课程的理解停留在简单的科学技术和技艺层面,过于功利性和片面化,教育改革未能达成预期目标。维新变法运动期间,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分析了当时中国教育现实,痛感“西艺”之学并不能富国强兵,认为学校教育之所以培养不出理想的人才,关键在于“言艺之事多,言政与教之事少”,并且“其谓艺者,又不过语言文字之浅,兵学之末”[9],因此,要改变中国教育的落后状况,除了进行教育体制改革,必须使“今日之学校,当以政学为主义,以艺学为附庸”。梁启超从理论上阐明了“政学”的重要意义,指出“政学”就是要“通习中国掌故之学,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参合于西政,以求致用者为第一等。”[10]同时,对“西艺”课程,维新派认为它不仅包括物理、化学、天文、生物等经典科学,还包括科研工作中必备的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等。
从课程改革看,维新派突破了洋务派“中学为纲,西学为目”的课程观念,提出“中西并举,政艺兼进”的主张,使课程内涵和课程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中学”较前期内涵有所发展,不仅指儒家的纲常伦理、周公之道,而且涉及中国文化的各个领域,特别是历朝历代的政治变革;“西政”知识在洋务运动时期虽然被提及,但是未正式列入课程,维新运动时期这方面知识被广泛地涉及;课程内容中德、智、体几个方面都包含进去,使得课程整体性得到进一步充实。表现在学校课程设置上,“中学”、“西学”在课程内容中逐渐融合,西学课程比例更加合理,并且,随着西学课程日益被认同,它们不仅在各类高等学堂普遍设置,而且在普通初等学堂也开始普及化。1895年盛宣怀创办的天津中西学堂,是甲午战争后我国举办的第一所新型普通学校,其课程除了“中学”课程,还涉及英文、数学、各国史鉴、地舆学、格物书、平面量地法等。其他兴办的新式普通学堂如上海南洋公学(1896年)、上海三等公学(1896年)、绍郡中西学堂(1897年)等,在课程设置上也兼顾“中学”、“西学”课程,使得课程内容更加全面,分科比较细致,突出了学校教育的基础性和全面性。
此外,维新运动时期学校课程已经采用班级授课制和日课制,准备有每学期、每星期和每天的课程表,显示出学校课程正规化的发展趋向。
三、从“癸卯学制"到“壬子癸丑学制"的课程变革
随着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中国近代学校教育首次有了统一的学制和课程标准。从清末癸卯学制至民初壬子癸丑学制期间,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发生了巨大变化,学校课程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癸卯学制时期的课程改革,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初步建立起完整的课程体系。普通教育、实业教育和师范教育课程体系的确立,是我国课程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奏定学堂章程》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此前各地学校课程设置上“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例如,普通中学堂课程规定有修身、读经讲经、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算学、博物、物理及化学、法制及理财、图画、体操等12门,各门课程在课程内容、课时分配和教学方法等方面也都有明确要求。二是打破封建传统教育课程体系,设置了一系列近代西学课程,使各级各类学校西学课程“合法化”,确立了西方文艺复兴以来百科全书式的学校课程模式。特别是专门设置女子学堂课程,为女子平等接受初等国民教育提供保障。三是课程设置分主科、副科、选修科,注意到课程设置结构类型的多样化和弹性化。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对课程有“随意科”的规定,中学和大学开设有选修课程。四是普通中学尝试文、实分科教学,开始注意到适应社会生活需要和学生个性发展。1909年颁行的《奏请中学堂课程分为文科实科折》要求普通中学“于一堂之内分设两科”,一种侧重文科课程,一种侧重实科课程。至1911年,清学部又对文、实分科章程作了修改,主要是调整各科目先后秩序,降低教学程度,加强普通科课程时数。
癸卯学制的颁布及实施,为中国近代学校课程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时期,学校“中学”与“西学”课程比重渐渐趋向合理,课程体系比以往更加完善。主科、副科、选修科目的确定,增加了课程的适应性和灵活性。女子专门学堂课程的开设,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女子受教育的权利,促进了教育普及和教育平等。普通中学尝试文、实分科教学,成为近代学校分科教学的滥觞,影响较为深远。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政权,结束了中国数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政治变革的胜利,政权性质的革新,有力地促进了学校课程改革。由此,民初的学校课程改革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一是课程观念的更新。民初教育部公布了“注意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德”的教育宗旨,废除了清学部教育宗旨中“忠君”、“尊孔”的内容,要求教科书的编选符合“民主”、“共和”精神。至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在批判封建专制主义文化过程中,“科学”、“民主”思想不断深入人心,这些均为民初的学校课程改革提供思想理论武器,促进课程观念的更新。
二是课程内容的更新。贯彻新的教育宗旨,民初的学校课程取消读经、讲经科,课程内容由癸卯学制时期偏重人伦道德教育,开始转向德、智、体、美等全面教育。例如,民初小学将此前作为随意科的音乐、图画、手工科改为必修科,为学生的全面教育创造了条件。具体到课程科目,即使有些学科名称与癸卯学制时期的相同,但课程内容侧重点和目的要求也有所变化。如中学的“修身课”,清末主要讲解五种遗规,传授作为“治人”之道的个人品格修养,而民初则要求“注重自己对家族、国家、社会、人类的责任,是‘自治’的” [11]。与过去“治人的”相比较,由于出发点完全不同,课程内容亦不相同。另一方面,学校课程内容密切联系社会生活,注重培养学生生活技能。小学课程重视职业科教育,要求高小男生必修农业或商业科,女生自小学第三年起必修缝纫或家事科。中学课程增加了艺能课程,将手工、家事、园艺、缝纫等课程有区别地对男女学生进行训练,培养学生实际的生活能力。
三是课程实践模式革新。为了实现中学“完足普通教育,造成健全国民”的宗旨,民初教育部一度取消清末的文、实分科教学,转而注重普通基础教育。然而,硬性划一的单科制课程,既不适应社会生活需要,也不适应学生个性发展需要,甚至影响到毕业生出路问题。针对这些弊病,1917年3月教育部通令全国普通中学增设第二部,要求重视职业教育。1919年4月,教育部又向各地中学校发出了《教育部咨交通部各省区中学校应斟酌地方情形酌量增减科目及时间文》,允许各地中学校依据实际情形对课程进行改革。经过八九年的实践摸索,分科制与选科制已在大城市十分风行,据统计到1922年止,实行选科与分科的学校已有49所,占全国547所中学的9%左右。[12]
四是课程语言形式革新。清末时期中小学教科书都是用文言文编写的,教材语言较为艰深晦涩,学生难以掌握。“五四”新文化运动后,白话文战胜了文言文,白话文及其作品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中小学教材。1920年1月,教育部通令全国各小学自当年秋季起,“凡国民学校一二年级先改国文为语体文,以期收言文一致之效。” [13]要求各科文言教材分期作废,改用语体文编辑。由于语体文接近社会H常生活语言,形式活泼多样,符合儿童学习心理需求,它逐渐成为中小学教科书的主要语言形式。
民初壬子癸丑学制时期的课程改革,反映出近代中国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对学校教育的必然要求。此期课程改革废止了读经讲经科,使民主共和观念进一步深人人心;以语体文替代文言文,将深刻地改变学生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观念;注重职业教育,设置与社会经济生活密切联系的实用技能科目,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有效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因此,壬子癸丑学制时期的课程改革在近代课程发展史上是一个历史性进步。
四、基于课程变革的近代“新教育"探索
改革是近代“新教育”发展的核心内容,深刻地反映着人们对近代“新教育”的认识与实践。从上述对不同时期学校课程变革过程的分析中,我们可以初步解读近代“新教育”的探索历史与价值追求:
一是追求“新人格”,培养新一代国民。近代“新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培养“新人格”。从洋务派追求的“有一技之长”的洋务人才,到维新派追求的“新民”,从蔡元培强调的“养成共和国民健全之人格”,到陈独秀呼吁的20世纪“新青年”,这些“新人格”思想尽管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涵,但它们始终贯穿着近代“新教育”的发展过程,对学校课程改革影响非常深远。实际上,每一历史时期的课程结构变革总是没有脱离特定的社会客观需求,课程结构的变化总是反映出社会的变化和需求。不论如何变革,课程结构所承载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学校课程门类的组织形式,其更为深远的意义在于其作为一种人才培养方式、作为学生的生存方式。近代以来不同时期学校课程内容选择及其课程结构变化,往往是围绕着培养“新人格”而展开的。民初的课程改革在这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
二是推行普及教育,提倡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维新运动时期,维新派从“开民智”的角度主张普及教育,认为“无论贵贱男女,自五岁以后,皆须人学;不入学者,罪其父母”。至民国初期,孙中山也强调“教育主义,首贵普及。”与普及教育思想相一致的是,女子教育也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积极提倡兴女学,把女子教育提升到“强种保国之本”的高度。癸卯学制时期女子学堂及其课程的设置,为女子接受教育创造了条件。民初时期,男女平等教育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小学可以男女同校,中学专门开设女子中学及其课程。在男女同校的中学,课程科目能够依据男女学生身心特点和特长,以及社会分工进行不同安排,使男女学生课程分配有所区别。可见,近代“新教育”从教育观念到课程实践都重视男女平等接受教育。
三是崇尚实学真知,重视社会生活能力的养成。与近代“新人格”培养相一致的是,“新教育”从诞生伊始,就重视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实用知识教育和生活技能培养。洋务派尽管强调“中学”的主导地位,但在“西用”名义下,把许多反映近代自然科技知识的西学课程引人学校课程体系,逐渐实现教育内容更新。维新派也主张“凡天文、地矿、医、律、光、重、化、电、机器、武备、驾驶,分立学堂,而测量、图绘、语言、文字皆学之。”建议把这些科学技术知识列人各级各类学校课程内容。民国初期,蔡元培强调实利主义教育:“以人民生计为普通教育之中坚。”将物理、化学、博物学、算学、历史、地理、金工、木工等都列人实利主义教育的课程之中。从课程内容变化上看,在所有课程中,“读经讲经”课程的命运最能反映近代“新教育”崇尚实学真知的发展趋势:《奏定学堂章程》最初规定“读经讲经”课程在小学占总课时超过1/3(每周12课时),在中学占总课时的1/4(每周9课时)。然而,1910年12月颁行的《奏改订两等小学堂课程折》已指出,“读经讲经”科目“远离学生生活实际”,而且“深文奥义,非小学所能研究”,课时遂从以前每周12课时减少到5课时。至壬子癸丑学制期间,“读经讲经”课程则最终被废止。
四是关注儿童认知兴趣,兼顾学生个性特长发展。近代“新教育”对儿童认知兴趣的关注,既表现在课程内容选择方面,也表现在教学方法的运用上。从课程内容选择看,近代“新教育”注重选择与儿童生活较为贴近、有趣味的内容。例如,《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小学历史课程要求“讲乡土之大端故事及本地古先名人之事实”,格致课程要求“讲乡土之动物、植物、矿物,凡关于日用所必需者使知其作用及名称”,体操课程要求“有益之运动及游戏”。民初的小学国文课程也要求“读本文章,宜取平易切用可为模范者,其材料就修身、历史、地理、理科及其他生活所必需事项择其富有趣味者用之”等等。从教学方法运用看,近代“新教育”要求教学遵循儿童认知心理特点,注重学生学习兴味。如《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凡教授学童,须尽其循循善诱之法,不宜操切以伤其身体”。具体到课程教学,读经讲经“务须平正明显,切于实用,务令学生苦其繁难”,“其详略深浅,视学生之年岁程度而定”等等。至于兼顾学生个性特长发展,从清末癸卵学制中学堂课程文、实分科,到民初壬子癸丑学制时期实行分科、选科制教学改革,都清楚地说明这方面特点。
五是注重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创新。中国传统的私塾和书院多采用“师授学承”的个别教学制,教学方法以注入式灌输为主,强调死记硬背。癸卯学制实施后,在教学方法上主要采用德国赫尔巴特五段教学法。至民国初年,教育更新,新教育的倡导者呼吁要站在受教育者的地位,发展其个性。因此,启发式教学颇受教育界重视,各级各类学校开始采用讲授、演示、谈话、辅导、作业、实验等多种新式教学方法。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西方教学法不断被介绍到国内,如自学辅导法、分团教学法、蒙台梭利教学法、设计教学法等。这些新的教学方法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传统教学方法上单纯灌输、死记硬背,以及重教材轻实践的偏向,有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教学与社会实际、现实生活的联系,推动了近现代中国的教学改革。
此外,中国近代“新教育”的语言形式也在不断变化。从晚清的语文现代化运动到“五四”新文化运动期间,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蓬勃发展,特别是经过“文白之争”后,白话文战胜并逐渐取代文言文,成为学校教育教学的语言形式,近代“新教育”由此最终实现语言形式的革新。
[参考文献]
①罗伯特•特立弗:《课程的研究》,《课程•教材•教法》198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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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李华兴:《民国教育史》,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28页。
④李天纲:《中国礼仪之争:历史、文献和意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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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李楚才:《帝国主义侵华教育史资料——教会教育》,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87年,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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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教育杂志》第12卷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