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是提高家校合作质量的重要措施
联合国在21世纪的教育宣言和行动计划中指出:“每所学校都应该集体负责每个学生的成功和失败,应该是一个教育小组,而不是一个单一的教师来分担特殊教育需要儿童的责任。家长和志愿者应邀积极参与学校工作。教师作为教育过程的管理者起着关键作用,应利用课内课外资源帮助学生。事实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想取得成功,就必须得到家长的支持。目前,我国家庭心理健康教育仍存在许多问题。很多家长根本不了解孩子的心理,不了解心理活动的规律,不掌握正确的心理健康教育方法和手段。他们面临着孩子的心理问题,或殴打、责骂、责骂或限制。为巩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成果,必须建立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因为当家庭和学校建立有效的联系时,仅仅依靠教师的个人力量可能很难实现目标,学校需要从制度上保证和鼓励合作。例如,教师担心与父母合作的创新会使他们被同事拒绝,或者带来更多的工作量。
学校应建立专门的协调机构,逐步形成行政领导、主要负责人、家长委员会三个指导体系。行政领导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协调各方,共同管理,统一领导,形成合力;主要负责人实施指导管理、支持检查,确保家校合作有序发展、措施有效、目标明确、计划实施;家长专家、学者、家长代表负责调查反馈合作,通过培训、经验交流,促进家校有效合作,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
2. 以家长学校为主阵地,形成家校联席活动制度
目前,许多学校都设立了家长学校。学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的活动,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动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办学,为家长开辟广阔的学习道路,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例如,教学时间的安排可以相对集中、分散和灵活;教学内容的组织要系统地教授学生心理发展中最迫切的问题,不仅要帮助家长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还要有时代特色,突出家庭教育的特点;教学方法要多样化。
家长学校不同于其他学校。它既是一所业余学校,也是一项特殊的任务。教师要深入家长,听取意见,有计划地组织家校联席会议,形成活动体系。以家长学校为主,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家长的不同水平,举办家长效率培训活动和各种亲子活动,调动家长可利用的一切资源,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形成教育合力。
教师应通过家长学校的活动与家长建立有效的合作关系。双方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互利。要注意对方的合法要求,不能无限期地向对方提出这样或那样的要求。要把对方当成教育过程中的密切合作伙伴,把合作教育当成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一个相互学习、相互受益的过程。
兼容性。学校应该为家长创造一种积极参与的氛围。教师在与家长沟通时,应充分考虑家长的多样性,以开放的态度尊重不同于自己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并采取灵活的方式与家长沟通。
循序渐进。合作不仅是家庭和学校的目标,也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和家长必须是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的积极伙伴关系,双方在沟通中应该从对方的角度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