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分析
公民意识是政治的上层建筑,强烈的公民意识,是国家繁荣昌盛、长治久安的沃土。
(1)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这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也是我们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指导思想。这就要求每个公民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从事社会主义实践活动,并接受这一理论的指导。绝对不允许建立宪法权威,建立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履行国家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加强公民意识应从国民教育入手
百年计划以教育为基础,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为公民意识的培养提供智力支持;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一系列公民意识教育。将公民意识教育纳入国民基础教育范畴,从中小学入手。加强高校公民意识教育,必须把爱国主义放在首位;加强学生道德规范的制定、宣传和教育,通过日常升降国旗仪式、课外游览祖国名胜古迹、参观历史文物展览等活动,延伸教育时空。让学生在快乐、兴奋、庄严、悲伤等不同情绪中不自觉地接受教育。
(3)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普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环节
通过法制建设,贯彻法律第一、法制权、依法办事的原则,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培养公民意识、树立正确导向创造有利条件。公民意识是适应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的主体自由追求和理性自律精神。因此,国家应该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宣传法律。《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要在全体人民中不懈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条件。”在普及法律常识的过程中,引导人们在熟悉宪法和法律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注重树立和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增强依法办事意识,逐步将公民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律倡议的价值规律,使法律规范内化为公民行为。
出版一批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书籍。新疆是一个特殊的地方。它有许多民族成分和丰富的语言文化。要把难懂的法律知识通俗化,让各族人民都能理解,让法律知识深入人心。无论是汉语版、维吾尔版还是哈萨克版,都要根据人们的文化程度出版不同的版本。只有当人们理解和使用法律时,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的基础才会稳固。
(四)培养爱国主义,树立国家认同意识
爱国主义情感集中体现在民族自尊和自信上,体现在人们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不懈努力的精神上。爱国主义对公民的思想和行为有着强烈的影响,使公民自觉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掌握国家文化,继承国家优良的民族传统、习俗和习惯,使公民自觉地将命运与祖国的命运紧密联系起来,为祖国的繁荣而奋斗。公民意识教育应强调各种先进的思想文化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尊重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促进不同文化的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实现弘扬主题、倡导多元化的有机统一。这有利于发展和扩大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减少思想冲突,增强国家认同,有效避免意识差异引起的社会动荡,有利于文化交流和比较中公民意识的整合和发展。在教育过程中,要增强大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民族意识;增强社会成员的整体意识,淡化民族差异意识。教育大学生从公民和法治的角度观察和判断问题,明确热爱国家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保护国家和维护国家利益是公民最根本的义务。
一个国家的公民只有具有完整的公民意识,才能成为合格的公民。只有当公民普遍具有完整的公民意识和公民性格时,我们祖国的大家庭才能更加和谐。良好的公民意识对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新疆稳定、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期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