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生法制教育背景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平、法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法治、执政、行政联合推进,坚持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法治的重大问题。整理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的重要节点,“法治”贯穿其中,“全面推进法治”的“路线图”越来越清晰。
一个国家的法治总是由一个国家的国情和社会形态决定和适应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观点和观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对于当今社会的每个人来说,法律都与之密切相关。随着法治社会的日益完善,法律作为维权的基本手段将越来越被公众广泛使用。这意味着,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国家政策的颁布,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和制约。当我们以审视发展、关心生活的态度来判断实践视野时,自然会发现,必要的法律素养是现代公民特别是大学生立足社会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对培养守法合格的公民、建设法治中国更为重要。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目标
良好的公民法律观念可以推动公民积极遵守法律。法律信仰是法律观念的最高水平,也是大学生法律教育的核心。
所谓大学生法律信仰,是指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反应过程中形成的法律理想信念。这是大学生作为个性化法律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和最终目标的信念。
只有具有法律信仰,大学生才能将守法从国家力量的外部力量转化为公民对法律权威和法律价值要素的认可,严格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充分尊重他人的合法合理权利和自由;积极寻求法律程序解决纠纷,自觉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积极抵制破坏法律秩序。
因此,大学生在信仰法律的同时,应该遵守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把守法内化为一种道德责任和义务,把被迫守法变成自愿守法,从强制守法到良心守法,从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