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办好开放大学”的总体战略和教育部在电大基础上建设开放大学的安排部署,为适应“中国继续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基本思路”,建设教育社区和谐社区,结合辽宁开放大学建设方案和学校实际情况,本文针对锦州市社区法律服务情况,就地方开放学院法律服务社区建设提出了一些肤浅的建议。
1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意义
社区教育的发展在构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学习服务体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社区教育的内容包括方方面面。首先,让我们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了解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之前,首先要了解社区教育。所谓社区教育,是指“利用一定社区内的各种教育资源,为社区全体成员开展旨在提高全体成员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社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教育活动”。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可以概括为利用一定的社区法律教育资源,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由专职、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或法律服务志愿者为社区成员提供法律知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提高社区人员的法律素质。
2 社区教育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目前,社区法律服务工作已经开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社区教育法律服务的组织者和社区居民的观念滞后
法律服务社区教育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教育,其发展壮大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目前,就我的社区情况而言,开展社区教育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司法机关主要负责社区矫正、非诉讼调解、街道法律宣传、普法教育、法制培训等工作,而法律服务机关主要是自收自支机构,在司法局注册,由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机关的主要工作是配合司法机关开展工作,代理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为基层人民提供法律服务。但就现实而言,一些机构对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了解不够,实际工作也不多。此外,公众对法律知识自学的要求不强,学习意识不够,使得社区法律服务的功能得不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2.2 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需要进一步加强
从目前社区教育的情况来看,社区教育政府的法律服务具有很大的随机性,资金、人员和相应机构的职能不是很完善。为解决这些制约社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问题,迫切需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社区教育协调机制,完善社区教育法律服务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教育法律服务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3 各街道、各社区发展不平衡
由于地区、经济、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城乡发展差距较大。一些城镇尚未将法律服务社区教育纳入农村社区建设,人民素质参差不齐。即使有些地区纳入发展规划,发展速度也很慢。即使在城市,各区、各街道之间的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发展也不平衡。一些地区和街道领导重视社区教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制度,而一些地区和街道领导不重视,发展缓慢。在法律服务社区教育实践活动中,由于没有统一的教育机构组织协调,大量资源分散混乱,教育资源无法发挥最大作用,影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