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大学制研究生教育应建立配套机制
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教育应建立良好的支持机制,以确保研究生教育和培训的顺利进行。现代大学制度下的研究生培训应建立什么样的支持机制?作者认为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高等院校作为研究生培训单位,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修改研究生培训计划,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大学章程,将人才培训目标纳入大学章程。大学章程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大学内部所有规章制度的基本基础,发挥“宪法”的作用。因此,在大学章程中规定研究生培训目标对实现研究生教育的目的,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中外研究生教育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研究生教育和培训显然是不可行的。目前,许多大学开始关注与国外大学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和培训经验,培养优势,规避弱点。我国研究生培训,特别是专业硕士(如艺术硕士)的培训,借鉴了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实践,是我国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国内外研究生教育的交流与合作有待深化和加强,特别是对新兴专业和学科的研究生培训,敢于大胆吸收和借鉴国家良好的制度,尽快实现本土化。
三是加强对研究生教育和培训的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运行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大学研究生培训的有效性,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导师指导和科学实践的实施,我们应该做好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包括对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工作。监督工作作为监督制度,监督工作的实施主体应是公平、正派、受人尊敬的教授,以及熟悉教育规律的教育专家,必要时引入公众代表参与,提高监督工作的透明度,使监督制度成为研究生培训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