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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论文

分析独立学院单亲家庭学生教育现状

一、独立学院单亲家庭的表现形式


单亲家庭一般由父母家庭转变。父母家庭是与单亲家庭相对应的早期家庭形式,又称“核心家庭”,是指父母与未婚子女共同生活的完整类型家庭。这类家庭稳定性好,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纵观古今中外家庭的历史,单亲家庭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


1、离婚式单亲家庭


夫妻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除了婚姻关系,父母一方与未婚子女共同生活。这种家庭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既有其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孩子生活在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家庭里,会感到很大的心理压力,得不到父母完整的爱,有一定的心理失落感和不安全感。


2、分居式单亲家庭


夫妻在法律上仍然保留自己的名字,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保留了一部分,但由于巨大的矛盾或分歧,夫妻不住在一起。我国分居单亲家庭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西方夫妻关系紧张,为离婚做准备的分居;第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夫妻分居。


3、未婚单亲家庭


未婚男女未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一段时间。后来,由于各种矛盾,他们的孩子和父母住在一起。


4、丧偶单亲家庭


丧偶单亲家庭是指配偶一方死于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另一方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单亲家庭形式。


二、分析独立学院单亲家庭学生教育现状


1、监护人教养方式不当


缺乏完整的家庭结构给离婚双方的心理带来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和无助。负责抚养的一方在思想、身体健康、情绪等方面或多或少会受到夫妻离婚事件的负面影响。在这种负面情绪的负面影响下,再加上自身生活、培训和单位工作的压力,抚养孩子的态度可能不那么耐心,教育方式可能会有偏差。


2、学生心理适应状态失衡


心理适应不平衡是离婚家庭儿童心理问题的内在原因。其中,挫折的耐心和应对挫折的方式是影响其心理适应的两个重要因素。此外,儿童的年龄、性别和其他因素也会影响他们的心理适应状态。


3、学校教育的缺失


目前我国学校缺乏单独的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教师,举办的心理活动很少,对学生的心理问题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不到位,导致这类特殊群体思想道德和心理发展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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