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法治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是否坚定,将极大地影响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进而影响法治战略的实施。在此背景下,从网络的角度探索大学生法治教育,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深刻的实践价值。
从现代网络的角度看,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特点
1.教育环境更加复杂
网络环境的虚构性、互动性和开放性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沟通方式,扩大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在这种无限的信息中,不仅有积极向上、引导年轻一代善良向好的方向,还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粗暴暴力等,网络环境交流的平等性和资源共享性决定了每个网络参与者都享有更多的自主权和选择权,增加了教学的不可控性。此外,年轻学生自身的价值观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高校法治教育越来越困难,环境也越来越复杂。
2.教育内容更加立体
在传统的法治教育中,教育内容大多来自法律书籍、报纸等媒体。由于布局、生产周期、及时性等因素,教育资源的广度和深度有很大的局限性。相对而言,网络空间中的信息资源丰富、生动、具体,可以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近年来的qq、随着微博新媒体模式的不断发展,信息传递速度进一步加快。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新闻报道的不断跟踪、法律案件的细节揭示、法律宣传等原创或转载的内容为教育过程的实施提供了更加生动的内容支持。同时,网络的开放和传播促使学习者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内容,增强了教育者与学习者共享资源的机会,扩大了自我教育的空间,使法律教育的内容更加立体。
3.教育方法更创新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不仅丰富了法治教育的内容,而且使教育的方式和方法更加创新。高校在提高依法治理的同时,开始通过网络加强法治教育的渗透性。依托建立和标准化的思想政治教育网站,逐步增加法治教育模块,加强学生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塑造学生的法治理念。在课堂上,教师将教育内容与多媒体技术相结合,促进教育过程生动生动,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外,教师和学生工作团队积极提高法律素质,通过新媒体技术普及法律知识,加强与学生的网络交流和互动,努力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
4.教育者权威面临挑战
在传统的法律教育模式下,教育者是主体权威,在教育过程中仍以单向传播为主,学生接受教育者设计的法律知识和理论。目前,新媒体的稳定发展已成为法律教育的主要对象,即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了更公平的互动平台。在网络环境中,学生作为独立个体,有自主权选择接受不同种类的信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参加不同的法律教育活动,不再仅仅处于被动接受教育的位置。有时学生比教师获得一些法律信息,加上少数教师未能及时注意加强自己的信息质量,其传统固有的信息优势受到严峻考验,权威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