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推广技术创新机制
农业是一个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较少,农业技术的推广是将先进科学技术,特别是农业技术引入农业建设。一是将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融入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实践中,注重提高农民素质和收入。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素质的知识和理念应成为农业推广工作的内容,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农业科技的创新和驱动作用,注重提高农业竞争力,改变过去依赖大量资源、追求生产和广泛管理的模式,同等重视数量、质量和效益,注重现代农业发展的可持续密集发展;二是注重农业技术的适用性。目前,我国农村农业形势差异较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人员一方面深入生产线,现场调查,了解基础,另一方面加强与农业科研单位的联系,及时反馈农业技术需求和使用效果,方便农业科研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引入有利于农村和农业发展的科研成果;三是提高农业技术利用率。农业主管部门要出台鼓励性政策,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人员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农村一线的作用,了解农村和农业,与广大农民达成优势,多方面、多角度做好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及时解决农民在农业技术应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农民运用先进农业技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扩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农业科技和农业实际生产中发挥着桥梁作用。要改变过于注重种子供应、播种培育指导等生产领域的现状,推动服务领域向前推进。一是加强对该地区农业和农民需求的调查,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农业科技研发培育更适合土地生长的作物新品种、生物肥料、动植物疫苗,提高农业整体科技水平;二是将农业推广从单一延伸到综合服务,为农民提供订单服务,提供市场供需信息,开展市场营销服务,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参与竞争,促进农业产业化;三是加强对农民的科技培训。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人员多开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灵活运用讲座、宣传、广播、集中培训等形式,深入农村一线,针对农村、农民和农业开展科技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掌握技术、运用技术的能和效果。
3.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的支持
一是将农业技术推广纳入法治轨道。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地方各部门要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的落实;二是加强政府财政支持,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结构,参照其他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评价的成熟做法,建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管理、使用、评价一整套流程,确保农业技术推广资金充足、使用有效;三是引导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科技研发应用,引进科研机构、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拓宽科技研发渠道,丰富科技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范围,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农民双赢的模式。
4.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改革农业技术推广管理体制,不再按行政区划划分,而是根据产业和地区进行重组,重点加强产业和区域经济的研究和推广,使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更大更强;二是推进农业推广机构改革,明确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公益职能,整合县内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合理设立机构。县级以下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根据产业布局设立农业技术总站、大型经济作物站等。,县级农业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人、财、物”管理;三是建立以农民为中心的推广机制,建立生产、学习、研究一站式体系建设,依托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科学、教育紧密结合,研究一批实用成熟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鼓励农民组织农业技术合作组织、农业技术互助协会等,将农业技术送到农民手中,落在田间,转化为生产力。
5.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队伍建设
一是完善定期教育培训,特别是继续教育机制。制定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计划,根据实际需要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提高农业教育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加快农业推广人员知识更新,为基层农业推广人员提供培训、交流、学习机会和平台;二是重视中青年农业推广人才培养,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项资金,定期培训中青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鼓励他们承担或参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优先考核;三是完善职称评定和日常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绩效考核指标,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考核方式,提高农民评分和农业产量,农村经济发展作为评价内容,公平客观地确定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评价结果,积极争取增加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职称评定名额,使其在农村有动力和前途;四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的支持,优先考虑办公条件、办公设备、专业技术设备等方面,确保人员配备,及时奖励业绩突出的人员,调动基层农业推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