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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文

电动汽车保险中的强制规定

电动车管理对策研究。

(一)严格实施对电动车的认证。

目前,有关技术认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99年《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2004年《汽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06年《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按照《电动自行车总规范》,电动车必须满足下列技术要求:(1)设计最高速度应小于等于20公里;(2)整车重量不得小于等于40公斤;(3)电动机输出率应小于等于240瓦;(4)轮胎的宽度应小于等于54毫米;(5)蓄电池的额定电压应小于等于48伏;(6)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大于等于7公里;(7)脚踏骑功能良好。如未满足上诉条件,将不予认定为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辆,则须经登记上牌方可上路。有关法律已统一制定,但有关部门在实施上还很欠缺。

㈡强迫电动自行车"发出声音"

电单车没有声音,速度快,不遵守交通规则,霸占人行道,特别是以“没声音”的地方最吓人。作者常体验电动自行车从身边无任何征兆一次擦身而过的体验,每次想起都害怕不已。网民「一只米虫」感叹:「电动车是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外星生物,闯红灯、占据机动车道,毫无顾忌地换道飘行,单行道逆行,原地360度急速调头,无声无息就会来找你,太可怕了。

很难确定电动车的噪音是否影响到交通安全。但能对过路行人发出警报,毕竟会让人们做出相关的避让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或者侵权事故的发生。作者认为应使电动汽车车轮转动,转出声响,并在行业内进行推广。

㈢电动汽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用电单车的很多人来自中、低收入者,一旦发生事故,理赔能力不强,特别是在人员严重受伤、死亡时,“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带来很大的困扰。但是,目前的电动车保险市场面临着两大困境:一是人们对电动自行车保险不买。想着花一二千元买了电动汽车,再花几十元保险就很不划算。其次,保险公司也不愿涉足电动汽车保险。电动汽车事故的频繁是主要原因。一年前,泰州交警队政委唐宝琛做过一次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的交通事故70%涉及电动汽车,80%发生在机动车道上。

作者认为应在电动汽车保险中强制规定。应根据电动车的使用人群特点制定相应的保险种类。举例来说,当你购买电动车时,你可能会把你的保险价格包括在你购买的汽车上。此外,政府应引导更多的保险公司参与分担社会责任,鼓励民众参与保险,政府还应给予补贴,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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