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发展建设和政策建议
近年来,我国数字贸易规模跃居世界前列,在探索数字贸易规则的过程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目前,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在中国与国际组织签署的文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数字贸易还没有完全脱离数字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国际规则体系的建设。目前,我国积极推进十余个自由贸易协定电子商务议题谈判,积极参与世贸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贸易体系下的电子商务议题谈判。同时,电子商务条款也用于与韩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7二是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的先发优势推动数字贸易的发展。中国的数字贸易发展较晚,但在电子商务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微信和支付宝在支付领域具有先发优势,阿里巴巴在跨国电子商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平台可以服务于数字贸易,现有的电子商务规则也可以借鉴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三是利用政策法规改善数字贸易环境。201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禁止或限制常态化跨境信息流。2019年,我国《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我国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四是注意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对个人隐私缺乏保护。2016年,欧和美国达成隐私保护条例,美国采用立法、监督和自我监督,欧盟需要其他国家为个人数据传输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中国和其他成员国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未来需要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符合欧洲和美国。作为一个数字经济大国,数字贸易在对外贸易增量中所占的比提高,但目前我国数字贸易规则十分不完善。数字贸易的发展不仅是数字经济全面崛起的客观发展要求,也是中国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的实际需要。从战略层面重视数字贸易规则的建设。8一是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坚持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积极参与双边、区域和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加强主题合作,促进数字贸易规则符合大多数成员国利益的发展。9二是提出数字贸易规则“中式方案”。以“一带一路”推进自由贸易协定建设,结合自身特点,大力推进以合作为导向的数字贸易规则和多边贸易体系。10完善数字贸易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跟上全球数字规则的最新进展,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为我国数字贸易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