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按照特定的语言规范和规律创作艺术品,艺术创作规则中的语言规范和表达规律具有传统和典范意义。艺术家遵循和更新这些规则是为了达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完成艺术的创作。艺术是一种表达形式,它是为了我们的感官感知或想象,它所表达的是人类的情感。艺术是表达情感的载体,通过它的形式系统地呈现情感,供我们认知。
在绘画艺术作品中,它的形式包含了多种构成元素,包括形式、形象、形式等。但它们在作品的形成中起着什么样的作用,需要逐一分析许多元素。当绘画唤起人类的审美情感时,作用于人们的是绘画中独特的语言形式。让我们先了解一下“形体”。物体反映了物体的形状和体积,它们是我们眼睛能掌握的物体的基本特征之一,它涉及到物体在空间位置和方向之外的外部形象。换句话说,它不涉及物体在哪里,也不涉及物体是侧立还是倒立,而主要涉及物体的边界线。我们可以看到,三维物体的边界线是由两维表面包围的,二维表面是由一维边线包围的。对于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握物体的这些外界。这种物体的完形能力是以各种概念与眼前物体的可见部分相结合为基础的,也体现在艺术上。文艺复兴时期创造的现实绘画风格总是局限于从固定点看到的部分;中国古代艺术家、埃及艺术家和西方现代立体画家忽略了这一限制(即只能从固定点看到部分事物)。毕加索在创作《镜前的女孩》时,从前面和侧面描绘了女孩的脸。超现实主义画家达利的《利加特港的圣母》同时呈现了墙表面和内部石头。在现代艺术中,有很多这样的表现。总之,人们感知到的物体形状不一定等同于物体的实际边界线。物体的真实形状是由其基本的空间特征组成的。掌握身体特征往往能让艺术家获得更多的表演自由,所以艺术家往往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处理身体。
当形状和颜色的风格被视为是“形象”(也就是说,当它被视为表达某些内容的形象)时,它又产生了“艺术创造”或“艺术想象”正是凭借这种天赋,艺术家创造了形象。此外,想象力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艺术的主题本身并不能提供一个展示自己的形象。一个艺术家不能利用别人创造的现成形象来表达他的特殊经验,他必须为自己的经验创造形象。一个成功的艺术形象是如此感人,以至于人们觉得这个主题必须使用这个形象艺术家通过丰富的想象力来创造形象。“形象”不同于“形体”,它具有情感意义,是向美学领域迈出了一步。艺术家的作用是通过形象来体现的,并使之成为“形象”有艺术成分。但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能忽视,那就是观察者在审视作品的过程中,只参考形式,形象无法把握画面的整体。应该知道,在一件艺术品中,虽然我们可以分析每一种成分在整体中的贡献和作用,但没有整体,我们就不能单独赋予每一种成分意义。
艺术是为了呈现情感供人们观看,是为了将情感转化为一种可见的形式。它用一种方式将情感转化为吸引人们感知的东西,这就是形式的情感象征。这里的形式是指“形式”。形式是艺术品中最难把握的元素之一,是各相关部位的综合,形状可见。“艺术形式”它是一种特殊的形式,即以某种方式感动我们的形式。一件艺术品的美取决于这种有机的形式,它能打动我们,具有外在的形象、精神内涵或内在的活力。因此,每当我们专注于这种形式的艺术品时,我们就会有不同程度的反应和精神震撼,不知不觉地把自己融入到对象中。
通过以上表述,我们知道艺术的内在联系和外在形式的出现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构成。各种造型因素都围绕着各种造型因素“情感”这个中心,来完善表现形式。一件优秀的艺术品所表现出的充满活力的感觉和情感是以形式融合的,它看起来不是象征,而是直接呈现的。我们谈论的形式、形象和形式的许多因素是绘画艺术中的造型“符号”艺术就是用这些所谓的所谓艺术品“符号”将情感转化为可见的形式。通过之前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形式和情感的结构是如此一致,以至于在人们看来,“符号”这似乎和符号的表达意义是一样的。那些优秀的艺术品和相互平衡的造型因素似乎都是情感本身。在那些线条和颜色中,人们甚至可以感受到活力的放松。因此,形式是主观情感的具体表现。它将模糊的情感转化为清晰有形的东西。可以肯定地说,许多艺术的魅力,从其形式,是在不知不觉中创造这种象征形式的过程中,也可以说,所有的艺术都是象征性的,在艺术中,每个部分都是为了表达主题服务,因为存在的本质最终反映在主题上。艺术美作为美的先进形式,来源于客观现实,但不等于现实。它是艺术家创造性劳动的产物,是艺术家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的一种形式。以上对构建绘画艺术的各个部分的分析,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它们各个部分的作用,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统一联系,整合这些有机因素,形成一个整体,最终创造的形式是诉诸感知和表达情感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