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是由辽宁省教育厅主管,辽宁教育宣传中心主办的普通教育刊物,创刊于1972年,是一本半月刊,国内外公开发行。其办刊宗旨为:传播教育理念、交流教育经验、荟萃教育信息、促进教师发展,为广大中小学教师、干部服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服务,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主要栏目
经验、教参、理论
投稿须知
1.来稿无需提供打印稿,只发送电子邮件即可。发送电子邮件时,务请将文稿以附件形式发送,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或求学院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并在邮件主题中标出作者姓名。
2.正文内内标题的层次序号采用一、(一)1.(1)……
3.稿件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谨、语句通顺。
4.摘要:300字符以内,摘取文中主要论点,请勿使用“本文认为”之类的提示性语语言。
5.来稿需有完整的作者简介:按出生年份、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现工作单位、职称、学位和主要研究方向等一一列出。
6.关键词:是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术语,对文献检索有重要作用,可选3-8个,请勿选择“评析”“思考”等通用性词语作为关键词。
7.来稿篇幅以3000—4000字符为宜。
8.参考文献:录著内容依次为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专著为M,期刊为J,报纸为N,论文集为C)、文献出处或出版项、文献起止页码(仅对著作)。具体格式可参见本刊各篇末的参考文献项。
9.凡获省级以上资助而产出的文章,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0.文责自负,编辑部对来稿有修改、删节权,不同意删改者请声明。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
11.请作者自留备份稿,本部不退稿。
12.请勿一稿多投。若4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本刊编辑部的回复意见,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3.本刊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保留编辑、修改、删节或节录权,若不同意请事先说明。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如出版一个月后仍未收到样刊者,请与编辑部联系。
4.本刊发表的文稿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勿一稿多投。
5.来稿均经过学术不端检测,抄袭率30%以内,文章内容符合本刊的稿件予以刊登发表。
特别说明:以上杂志信息是辽宁教育杂志社官方的基础信息,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非辽宁教育杂志社官网,直投的朋友请联系辽宁教育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