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中华中医药学会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主办的《中医药学报》是一本中医药方面的专业学术期刊。创刊于1973年,现为双月刊。本刊以振兴中医药学术,交流中医药科研、临床、教学及中西医结合的经验及成果为宗旨。主要读者对象为从事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临床、教学、科研及中医药学员、广大中医药爱好者。
主要栏目
临床研究、学术探讨、临床报道、综述、实验研究、方药研究、医籍探析、争鸣与商榷
投稿须知
1.《中医药学报》论著与实验研究一般不超过4 000字,综述不超过5 000字,短篇报道以1 000字左右为宜。研究性文稿在2 000字以上的需附英文题名、作者单位名、作者汉语全拼名及200~300字左右结构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四要素,以及3~5个关键词。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图表,表图要有表题、图题及序号,图表与正文避免重复。原始数据另纸附稿件中以便审阅。表一律用三线表。
2.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及药品质量考察等文稿,请注明材料来源、制剂处方和批准文号等。药物不良反应等方面的文稿需注明生产厂家与批号。文稿内容为某一药品的临床观察、疗效总结,涉及某厂产品者,请提供药品说明书及批准文号等有关资料。
3.题目下作者单位名称要写全名,单位、城市名与邮政编码加括号放在作者名后。文稿署名应是主要参加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来稿一律文责自负。请勿抄袭别人的稿件或者一稿多投,已在公开杂志上发表的文稿勿寄。寄稿者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单位、地址、邮编务必写清楚,以便联系。
4.正文层次数字序号顶格,后面不用黑点,但要空一个字,尽量减少层次,最多不宜超过3层。
5.中文药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其它法定标准药名为准。国外新药以“国际非专有药名”为准。我国卫生部批准的新药,则用批准的药名,商品名可用括号加注。医学名词以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的《医学名词》(科学技术出版社)为准。简化字以新《简化字总表》为准,可参照《新华字典》。标点符号请按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书写。
6.数字请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计量单位按我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的计量单位名称与符号表示,生化指标按国际单位制。
7.统计符号、体重、计量等:(1)年龄和体重须用实测平均数±标准差(x±s);(2)统计符号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用斜体字表示;(3)剂量若按体重一律以/kg表示,组合单位内不得有1条以上斜线。
8.参考文献必须以作者亲自阅读过的近5年公开文献为限,按在文章中首次出现的顺序进行排序,用小方括号将序号标在引用处右上角处。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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