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国药理学会主办的国家级学术性刊物。1996年创刊,现为月刊,国际刊号ISSN:1009-2501,国内刊号CN:34-1206/R。本刊刊登内容涵盖临床药理与治疗学研究的所有相关领域。以从事新药研发、临床药理学及药物治疗学研究的医疗、科研及教学人员为读者对象。
本刊为国家科技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已被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维普资讯、中国科协科技期刊论文数据库、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CMCC)、中国学术期刊文摘等收录,并被西太平洋地区医学索引(WPRIM)、美国《化学文摘》(CA)、波兰《哥白尼索引》(IC)、美国《乌利希期刊指南》(Ulrichsweb)等国际数据库收录。
主要栏目
设有专论、基础研究、临床药理学、定量药理学、药物治疗学、综述与讲座、短篇报道、读者•作者•编者等栏目。
投稿须知
1.《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杂志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新颖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统计正确。
2.发表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试验时,应说明是否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是否取得受试对象的知情同意书。本刊欢迎临床药理学、定量药理学以及药物治疗学等研究领域的优秀稿件。专论主要为约稿。
3.文题力求简明、醒目,能准确反映文章主题。中文题名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使用缩略语。英文题名勿用阿拉伯数字或缩写词开头,不出现非公知公认的缩写,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药名一般不用代号,不用商品名。
4.作者姓名居题目下方,单位写在姓名下方,写明具体科室,注明城市和邮政编码。稿件首页注明通讯作者,并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简介,包括性别、学历、职称、学衔(如院士,博导,硕导,或其他学术头衔)、研究方向、联系电话、E-mail。论文的署名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10人,需注意的是医学论文必须署真名、全名,一般不署笔名,署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2位以上作者如系不同单位时,则在作者的右上角分别用阿拉伯数字注明。
5.中图分类号应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4版)》标注。可选1~3个,主分类号排前,其间用分号“;”分隔。
6.论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应按照目的、方法、结果(包括关键性或主要的数据)和结论的结构形式(综述与讲座可不按此结构)书写。中文摘要一般不超过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为250个实词左右,且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摘要应尽可能达到以下几点:完整性、自明性、独立性和简洁性。非公知公认的符号或术语第一次出现时应给出全称。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包括题名、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姓每个字母大写,名首字母大写,双字名中间加连接字符,外籍作者用其本国名)、单位名称、所在城市名、邮政编码及国名。应列出全部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
7.论著需标引3~5个关键词。关键词尽量是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其中文译名可参照《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中医药关键词应从《中医药主题词表》中选取。关键词中的缩写词应按《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还原为全称,英文关键词小写,且应与中文的相对应。各词汇之间用“;”隔开。
8.引言字数可多可少,一般的医学论文通常200~500字为宜。引言不能独立成文,是论文的开端,主要回答“为什么研究”,概述立题的目的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不应进行详细的历史回顾和综述,不必阐述公知公认的内容,不要涉及本研究中的数据或结论。
9.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以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应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指南》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英文药物名称则用国际非专利药名。在题名及正文中药名一般不得使用商品名,确需要使用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 16751.2-1997《经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称与部位》执行。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拉丁文。
10.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已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以不加注释直接使用,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若为中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可于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写出中文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不超过4个汉字的名词不宜使用缩略语,以免影响论文的可读性。西文缩略语不得拆开转行。
11.图表应少而精,能用文字说明的,不用图表,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且附于该段落下方。每幅图表应冠以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认的缩写。图表中如有引自他刊者,应注明出处。电子版投稿中图片建议采用JPG格式。图表均用英文标示。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头、表字头、底线)。照片必须为原件,应有鲜明的对比度,层次清楚;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12.计量单位执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
13.数字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
14.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排印。常用(1)样本的算术平均数用英文小写 (中位数仍用M);(2) 标准差用英文小写s; (3) t检验用英文小写t;(4) F检验用英文大写F;(5) 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χ2;(6) 相关系数用英文小写r;(7)自由度用希文小写υ;(8)概率用英文大写P(P值前应给出具体检验值,如t值、χ2值、q值等);(9)标准误用英文小写s。
15.志谢排在正文之后,参考文献之前。是对曾经给予论文的选题、构思或撰写以指导或建议,对考察或实验过程中做出某种贡献的人员,或给予过技术、信息、物质或经济帮助的单位、团体或个人致以谢意。志谢需要征得被志谢者的书面同意。
16.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基本执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后。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内部刊物、未发表资料(不包括已被接受的待发表资料)、个人通信等请勿作为文献引用。日文汉字请按日文规定书写,勿与我国汉字及简化字混淆。题名后标注文献类型标志对电子文献是必选著录项目,其他文献可选择标注。文献类型和电子文献载体标志代码参照GB3469《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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