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临床医药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和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扬州大学主办的专业学术期刊,1997年创刊,现为半月刊,其中每年12期刊载临床医药类学术论文,12期刊载护理类论文。其办刊宗旨是“为读者服务”,坚持实用性与导向性相结合,同时,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在更广泛的范围内组稿、用稿。
主要栏目
专题论著、临床药学、特约专稿、专家述评、研究综述、护理、技术方法、实践经验、急诊急救
投稿须知
1.《实用临床医药杂志》文稿基本要求应具科学性、逻辑性,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2.来稿论著、实验研究及综述字数在5000字左右(包括图、表及参考文献),短篇论著一般以1500~2000字为宜,要求文字精练、通顺、精确,重点突出。
3.文题应简明扼要,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尽量副标题。中英文题必须一致。
4.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中不应再作更动。另附第一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民族、籍贯、学历、工作单位、职称、主要从事的工作或/和研究方向、详细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5.作者单位包括单位全称,所在省市名及邮政编码注于作者下方。单位名称与省市之间以逗号“,”分隔。英文论文和英文摘要中的作者单位还应在省市名及邮编之后加列国名,其间以逗号“,”分隔。
6.摘要,论著、实验研究及技术与方法须附200~3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采用结构式摘要著录,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主要数据)、结论四要素,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短篇论著附200字左右的结构式或指示性中文摘要。综述附200字左右中英文指示性摘要,并加英文文题。
7.关键词应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Index Medicus》中的医学主题词表(MeSH)所列的词。论著、实验研究、技术与方法、短篇论著、综述等科技类文章以标引3~5个关键词为宜。
8.医学名词以1989年及其后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医学名词》为准,尚未审定公布者暂按人民卫生出版社编写的《英汉医学词汇》。药物名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本(法定药物)或卫生部药典委员会编辑的《药名词汇》(非法定药物)的名称,英文药物名称则采用国际非专利药名,不用商品名。
9.计量单位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可参照2001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第3版)一书。
10.凡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表和图,若已用表和图则文中不再重复其内容。图、表力求少而精,表设计应正确、合理、易懂,数据要经统计学处理,确切无误。表格采用三线式(顶线、表头线、底线)两端开口,不用纵线。照片图请注意清晰整齐,照片应清晰,对比度好。
11.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常用如下:样本的 算术平均数用x(英小斜)表示,不用X(英大斜)或M;卡方检验 用χ2(希小斜);标准差s(英小斜),不用SD; t检验用t(英小斜);F检验用F(英大斜);标准 误用sx(英小斜),不用SE或SEM。
12.数字执行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
13.来稿如获基金项目支持,请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附批文复印件。
14.参考文献 应引用作者亲自阅读的、近年公开发表的主要文献为限,不宜超过5年,内部资料及尚未发表者请勿列入。参考文献的编号按照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排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外加方括号)表示。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3.本刊编辑部对所有来稿保留编辑、修改、删节或节录权,若不同意请事先说明。刊发按来稿先后顺序。如出版一个月后仍未收到样刊者,请与编辑部联系。
4.本刊发表的文稿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处理。请勿一稿多投。
5.来稿均经过学术不端检测,抄袭率30%以内,文章内容符合本刊的稿件予以刊登发表。
特别说明:以上杂志信息是实用临床医药杂志杂志社官方的基础信息,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非实用临床医药杂志杂志社官网,直投的朋友请联系实用临床医药杂志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