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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

统计源科技核心期刊

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单位:中华医学会
国际刊号:1674-845X
国内刊号:11-5909/R
审稿时间:8个月
复合影响因子:
创刊:1999年2月
类别:医学杂志
周期:月刊
地区:浙江
定价:18
综合影响因子:0.598
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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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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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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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荣誉: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杂志创刊于1999年2月,中华医学会主办,刊物知网全文收录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杂志社简介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杂志简介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是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中华医学会主办、温州医科大学承办的眼科学、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专业的学术期刊。1999年创刊,原名《眼视光学杂志》,2009年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更名为现名,现为月刊,国际刊号ISSN:1674-845X,国内刊号CN:11-5909/R。

本刊以广大眼科医生、验光配镜师、科研人员及高校师生为主要读者对象。办刊方针是:贯彻党和国家对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反映我国眼科学、眼视光学和视觉科学方面的科研和临床的新成果、新进展、新经验,促进国内外眼科学、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的学术交流,为发展我国眼科学、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事业作出贡献。

主要栏目

主要栏目有专家述评、专题报道、论著、临床研究、研究快报、病例报告、文献综述、专题讲座等。

投稿须知

1.《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导向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

2.来稿须遵循医学伦理基本原则。当论文的主体是以人为研究对象时,作者应说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负责人体试验的委员会(单位性的、地区性的或国家性的)所制订的伦理学标准。提供该委员会的批准文件(批准文号著录于论文中)及受试对象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书。

3.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出文章的主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最好不设副标题,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尽量不用缩略语。中、英文题名含义应一致。

4.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做更改,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均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集体署名的文章,于文末列出整理者姓名,并须明确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其他对该研究有贡献者应列入志谢部分。作者中若有外籍作者,应征得外籍作者本人同意,并有证明信。作者应是:①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③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以上4条均须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

5.论著、临床研究需附中、英文摘要,按结构式摘要书写,内容必须包括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s)、结果(Results)、结论(Conclusion)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笔者”等主语;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中文摘要一般400个汉字,英文摘要一般在300个单词左右,着重对方法和结果部分进行详尽说明。专家述评、综述、讲座类文稿也需附中、英文摘要,按指示式摘要书写。

6.论著、专家述评、临床研究、综述类文稿需标引3~8个中英文关键词。关键词尽量使用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中医学主题词表(MeSH)内所列的词。如果最新版MeSH中尚无相应的词,处理办法有:①可选用直接相关的几个主题词进行组配。②可根据树状结构表选用最直接的上位主题词。③必要时,可采用习用的自由词并排列于最后。

7.医学名词应使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名词。尚未通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应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原词。中西药名以最新版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均由中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医名词术语按GB/T16751.1/2/3-1997《中医临床诊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GB/T20348-2006《中医基础理论术语》执行,腧穴名称与部位名词术语按GB/T12346-2006《腧穴名称与定位》和GB/T13734-2008《耳穴名称与定位》执行。确需使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名称。中药应采用正名,药典未收录者应附注拉丁文名称。

8.图表随文列出,说明的文字应同时冠以中英文,应有图(表)序、题名;说明文字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放大倍数、染色方法或引自他刊的出处等;照片应清晰,对比度好;图片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若刊用人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位,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本刊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有统计学处理结果(如t值、P值等),一般在表内列出,如不方便列出,则在表底线下面注明,统一用a P<0.05,b P<0.01表示,表内相应数据右上方也标明相应符号,P>0.05者一律省略不用符号注明。

9.计量单位执行GB3100/3101/3102-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所有部分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

10.文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10-31)》和新闻出版总署2010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版物文字使用的通知》,以及1992年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的《简化字总表》和1988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新闻出版署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

11.数字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为4位或以上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

12.统计设计应讲明其名称和主要方法。主要方法应围绕重复、随机、对照、均衡4个基本原则作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实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13.统计学符号按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14.文中尽量少用缩略语,必须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先叙述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中文缩略语或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如该缩略语已共知,也可不注出其英文全称)。缩略语不得移行。

15.标注数字对象标志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DOI)。DOI可标注于论文首页地脚,以“DOI”作为标志。除转载和消息类稿件外,其他文章均需标注DOI,DOI标注于每篇文章首页脚注的第1项。由中华医学会杂志社各期刊编辑部为决定刊载的论文标注DOI。

16.参考文献著录格式执行GB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尽量避免引用摘要作为参考文献。未发表的资料和内部刊物、个人通讯不能列为参考文献。确需引用时,可写在括号内插入正文相应处。参考文献必须由作者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先后顺序(在方括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于文末。

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1.论文要求:2版起发,每篇不得低于4500字符;来稿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观点明确、资料详实、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文字合乎规范,有独到见解,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践借鉴价值(来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本word文档);


2.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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