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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论文

探讨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需求

【摘要】针对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需求,中山大学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研究院,在成果转化机制、地方研究院定位、提高科技成果实用性、支持科技企业孵化等方面进行了多项创新,为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各阶段提供了较为有效的支持,显著提升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在成果转化、服务企业、推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其经验具有参考价值。

【关键词】地方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创新

    科技成果转化通常指各类科技成果从创造形成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完整过程[1]。科技成果必须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竞争力,才能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中山大学积极探索,通过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研究院,即“地方研究院”,为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各阶段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支持,推动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发展,其经验和做法可供借鉴与参考。

1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状

1.1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概况

    高等院校是我国科技成果的重要完成单位。近年来,高校完成了全国20%左右的重大科技成果,2011年高校科技成果总数已经达到8288项[2]。但是,考察衡量科研成果转化、技术转移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这一指标可以发现,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近80%的转化率相比,我国整体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25%左右,实际最终产业化的不足5%[3],而据教育部《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2010)》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一般低于5%。这意味着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1.2 现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及优缺点

    按实施方式的不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可以大致分为直接实施、合作实施和成果转让实施。其中,直接实施,即成果所有人自行创办企业,或者高校自办产业把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合作实施,即成果所有人将科技成果与企业共同实施转化,如技术作价入股、利润分成等;成果转让实施,即成果所有人通过将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出让的形式,让企业进行实施,包括传统的“委托项目”、“技术转让”等。

    以上基本实施方式,大部分是在高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必要支持的情况下,由高校科技成果所有人进行的相对独立的、自发的、直接面对社会的科技成果转化,属于“第一代”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该模式存在较多问题。首先,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脱钩的矛盾长期存在[4-5]。大学科研工作与企业技术创新在目标、路径、组织方式、评价标准及环境要求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因此高校的成果很难直接转化成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和新技术[6]。其次,成果转化的机制不畅。高校传统体系是为了适应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而设计制订的,对于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等社会服务方面的需求,现有体系在机构设置、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匹配性不足[7-8]。因此,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际过程中,普遍遇到了一些障碍,如“中试空白”[9]。中试是实现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的中间过程[10]。一般而言,高校难以承担中试任务,而企业又不愿意承担[6],这就造成了所谓的“中试空白”。中试空白是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典型的“缺失环节”,也是整个高校科技产业链上的“缺失环节”。

    为了解决传统模式下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和高校积极进行了多种组织形式的创新,在高校中建立了诸如工程(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形式的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3]。一些高校还探索了与企业建立联合研究所、协同研究中心等校企合作的模式[11]。部分研究者把通过这类创新型平台进行技术转移的模式与原有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并列,命名为增长极[12]模式或者科技园[13]模式。实际上,这些创新型模式是在原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础上,对科技成果转化过程所需的各种“硬件”及“软件”条件进行的针对性配套、改善和创新,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的新平台、桥梁和通道。总的来说,高校科技成果通过这类新的综合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模式可以称为“第二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各类创新平台在开展科学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化、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14-15],塑造了良好的高校创业环境,在促进企业与大学之间科技合作、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16-17]。但是,这些创新平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善,如管理部门多,指导思想和目标不一致[14];创新平台的功能定位不够准确;行政化痕迹重,权益分配不清,运行机制、管理机制普遍不顺[18];没有解决大多数高校科技成果自身不适合产业化这个根本性“硬伤”[19],等等。

    在现代社会快节奏背景下,以企业为代表的技术需求方面临的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复杂多变,对创新产品的性能、服务、升级等要求越来越高,从技术成果获得到最终转变为生产力,整个实施过程中需要满足各方面的多个条件[6],“转移链”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要解决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中试空白”等问题,提升转化效率,还需要进行更多系统性、综合性的探索和创新。

2 中山大学地方研究院建设情况

2.1 地方研究院简介

    中山大学是一所拥有文、理、医、工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长期以来学校一直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工作。近年来,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现状和需求,中山大学在服务地方和产学研合作方面,探索出与国外大学联合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官产学研合作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新模式。其中,与地方政府联合共建研究院,就是一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

    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以学术研究或者研究生培养为主要目的的大学研究院[20],新的地方研究院是中山大学依托自身科技和人才优势,研究院由地方政府投入建设经费并给予政策支持,面向地方产业发展的需求,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收自支的科技创新平台。地方研究院具有面向地方和行业开展工程技术研发与中试、科研成果转化、提供科技服务、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专业人才和孵化创新型企业等方面的功能。

    中山大学与地方政府共建的地方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或理事会指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地方研究院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在地方研究院的科研人员、管理人员由研究院自主招聘,也可根据需要聘请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作为兼职骨干人员。地方研究院整体上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运作”的管理模式。

2.2 各地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中山大学从校市(地)合作的高度,根据地方产业发展的需求,采取1个应用学科(学院)对接1个市,与地方共建研究院,实现科技与产业的无缝对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目前,在深圳、东莞、惠州等地建立了11个地方研究院(见表1)。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是地方研究院的主要职能,也是最重要的职能之一。尽管各研究院成立的时间不长,但都在较短的时间内把中山大学的优势学科、科技与教育资源引入地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促进了中山大学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发展。经初步统计,截至2012年各地方研究院承担的面向产业应用类项目,总经费超过3亿元;申请专利300余项,获得授权100余项;取得了一批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产业化成果;孵化高科技企业25家。依靠技术与资本的联合实力,各地方研究院所孵化的企业在实业界和资本界的影响不断扩大。

表1中山大学—地方政府共建研究院概览

3 地方研究院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方面的创新

    中山大学和各地方研究院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中,充分借鉴并吸收了已有的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中心以及近年来在广东等地区出现的大学科技研究院[21]或省校研究院[12]的模式经验,并针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和缺陷进行了多项创新,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点。

3.1 机制创新——为科技成果转化奠定良好基础

    经济学家熊彼特指出,创新包括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国家或企业获得持续发展,必须同时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单有技术创新,则会出现“闭锁”效应[22]。在自主创新过程中,人们往往对技术创新给予高度关注,而忽视制度创新的极端重要性[23]。目前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机制、体制没有理顺,因此制度创新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作为一个独立法人实体,中山大学给予各地方研究院开展科学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研究生培养、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的基本权力。同时,中山大学从评价体系、管理模式等方面给予地方研究院“科研特区”的优惠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不同阶段的需求,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学校从评价体系、考核体系、用人机制、科研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鼓励教师和科研人员在地方研究院开展面向产业应用技术的研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例如,为了鼓励各个地方研究院招聘所需要的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中山大学专门为地方研究院设立了“专职科研人员”编制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符合实际需要的配套管理制度。作为学校正式的工作人员,专职科研人员不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专门负责从事项目和产业化方面的工作,其薪酬与工作实绩和贡献直接挂钩,为其开展工作起到有效的激励作用。用人机制的创新极大地解决了人才归属和业绩考核等方面的困难,吸引了一批优秀的应用型科技人才到地方研究院开展工作。第一批年轻的专职科研人员从聘任至今短短的2年多时间内,成为各地方研究院的核心骨干,为地方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如东莞研究院一位专职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了多项产学研合作项目和企业委托开发项目,合计项目经费已超过1900万;花都研究院已经孵化了以专职科研人员作为团队带头人的科技公司,吸引风险资本6000万。

    制度创新与其他创新不同,没有明确的考核指标来衡量,也没有可供量化的数据对比,但制度创新的成功与否,机制和体制是否满足发展需要,是关系到地方研究院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地方研究院工作效率,以至整个地方研究院项目成败的核心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中山大学在地方研究院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比较有效地满足了实际需要,促进了各地方研究院的健康发展。

3.2 定位创新——科技与地方产业无缝对接

    中山大学在推进地方研究院建设中,围绕国家和广东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的需求,以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为目的,根据区域支柱产业错位发展的需要,切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集中学校应用型科研基地等优势技术力量,对接地方产业或龙头企业,与相关的地级市共建研究院,形成高校、地方政府、企业良好的互动格局,避免了一些创新平台因定位不清晰、发展方向不明确造成的资源浪费、发展速度过慢等问题[18],有效促进了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

    中山大学将各个地方研究院准确定位至地方发展产业需求之上,实现了学校科技力量与地方产业无缝对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为地方支柱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带动相关产业整体技术升级换代,提升地方整体经济的发展。各地方研究院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中山大学佛山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研究院)就是“准确定位”的一个实例。照明产业是佛山市的支柱产业之一,佛山研究院依托中山大学理工学院、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半导体照明系统研究中心等技术平台,针对佛山市发展半导体照明产业的战略需求,积极引入相关科技成果,在佛山开展成果转化与工程应用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高显色指数光源模组技术(COB技术)、基于氧化锌外延透明电极结构的新型高效大功率LED芯片技术是中山大学近年来开发的LED行业领先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佛山研究院将这些技术积极引入佛山市企业进行产业化。2010年佛山研究院与佛山本地某企业共建了高显色指数白光光源模组产品中试线,2011年又帮助该企业建设了国内首条高显色指数集成光源模组全自动生产线,目前COB年产量已达百万片,年收入达1500万元;2012年佛山研究院和企业合作,成功开发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专用于大规模高质量ZnO透明导电薄膜材料生长的量产型MOCVD设备,率先突破了在LED行业上游装备领域的国际设备巨头的技术壁垒,实现了从光伏装备向LED照明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跨越,大幅提升了整个佛山市LED行业技术水平。

    中山大学湛江实验室是另一个“准确定位”的实例。湛江市是广东乃至全国的海洋产业“大市”,中山大学湛江海洋生物实验室与湛江市深入开展合作,在鱼虾选种育种、病害防治、饲料加工、设备研发等方面开展了全面而深入的合作。如近年来,实验室与当地著名企业合作建立的适合南海海况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和特色鱼类养殖加工体系,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产业链条[24]。深水网箱产业基地的建立扩展了渔民就业渠道,带动超过2000户渔民从事深水网箱产业工作,帮助渔民转产转业,拉动产值上千万元,促进了湛江市乃至粤西地区现代渔业快速健康发展。

    切实基于各地方产业发展和升级的实际需要,充分切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集中相关科技和人才的优势技术力量,是中山大学建设地方研究院的基本原则。在建设筹办期就充分考虑与地方产业或龙头企业的对接合作,有利于迅速推进工作,尽快产生具有示范性效应和带动性效应的成果。通过构建官、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平台,各地方研究院已经成为本地区创新体系的龙头和产业的科技高地,为当地乃至全广东的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

3.3 环境创新——提高科技成果实用性和先进性

    科技成果的“产业实用性”偏低,是制约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根本原因,也是我国科技产业链“上游”的“硬伤”。在传统科技产业链中,作为技术供给方的高校存在天生的缺陷。高校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型技术研究,一般以研究分析文献资料为主,辅以市场调查等手段,因科研人员对社会需求缺乏深入了解,研究与市场往往脱节,从学术研究的角度选择立项,最终技术成果的“产业实用性”往往很低。作为技术需求方的企业也存在一定问题。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型生产企业一般局限于当前的生产经营模式,对技术发展方向缺乏深入研究,对未来发展规划能力不足,企业主动提出的技术需求一般都比较现实、零散,技术层次也较低。

    为了解决这些传统难题,中山大学各地方研究院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从立项源头和研发过程解决问题。学校将研究院直接设立在各地市的科技开发园区,处于产业第一线,技术领军人才和科研团队、工作团队常驻研究院开展工作,为技术专家和企业家沟通与交流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的便利性。以科研团队为代表的技术供给方和以企业家为代表的技术需求方,通过各类技术讲座、人才培训、交流参观等活动,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极大提高了科技项目的针对性和应用性,同时也从学术和技术先进性高度,为产业园区及企业进行战略规划、产业攻关、产品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类似于科研人员所倡导的“学术环境”、“学术氛围”,地方研究院为技术专家和企业家营造了一个“科技产业环境”,实现了所依托大学的校园文化、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文化、研究院自身文化三者的有效融合,充分带动了产业集群、科技集群效应,是协同创新的一个有效应用范式。

    这种在“科技产业环境”下各地方研究院开发的技术成果,其实用性明显区别于以项目结题为目的的“任务型知识产权”。以中山大学花都研究院为例,截至2013年,该研究院正式授权的知识产权数量为43个,尚处于受理状态的54个,已实施80个,实施率高达82%。技术成果的转移和实施对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促进作用明显,如专利“基于双三次插值的视频缩放装置”、“压缩编码图像的块效应去除装置”,特许授权广州市本地企业应用于智能终端音响产品中,三年内相关产品的累积销售额达11648万元人民币,出口额达1834万美元。又如中山大学佛山研究院,截至2013年6月底,处于申请状态专利27项,软件版权1项,已授权专利及软件版权15项,已经转让的知识产权12项,占已授权知识产权的80%。各地方研究院知识产权转化率和产业化率均远远高于25%这一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与企业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因为需要迫切,尚处于申请期就已经应用于生产实践中。这些地方研究院知识产权实施情况,有力地证明了“环境创新”对于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实用性的促进作用。

3.4 模式创新——加强型孵化器

    高校技术成果持有者及其科研团队自行创办企业,将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又被称为直接孵化、自我转化、衍生企业模式(spin-offcompany)[25],其优点是转化速度快、耗时短,并且能够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后续开发[26],是最理想的成果转化模式。但在现实中,该模式成功率非常低,主要原因是高校科研工作者擅长科学研究,但对于企业运营则非常陌生,由技术团队自身实施技术中试、组建及经营企业的困难较大。针对这个问题,地方政府和高校大力推进“孵化器”建设。但是,以大学科技园为代表的企业孵化器,主要通过资本引入和建立支撑服务体系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科技成果转化,间接地服务于创新[18],不能完全解决技术产业化成熟度的问题。

    地方研究院以科技团队为单元,以具体的产业化前景明确的项目为载体,通过建设内部的科技创新平台和项目中心,利用地方政府投入的科研资金和研究院场地,鼓励科技团队引进合作企业,支持科技团队进行应用性技术开发、中试工作,提高科技成果的产业成熟度,帮助有志创业的科研团队实现从“关键技术”到“产品”的转化,同时还具备产业化团队的组建、培训功能,是一种为科技人才创业提供“前期准备”的前孵化器[27]。

    在“科技创新平台”等前孵化器的基础上,地方研究院积极推进“孵化器”功能建设。中山大学从制度方面入手,制定一系列政策鼓励科研团队在地方研究院创新创业,如规定技术团队通过自有科技成果孵化公司,在原则上必须以技术入股,以保证核心技术人员在新创公司中应有的权利。地方研究院为新创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运行空间和基础设施,支持技术成果持有人组建企业运营团队,并提供管理服务、金融支持、技术指导等各种帮助,协调企业与所在科技园区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孵化企业的成活率,支持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如中山大学东莞研究院对内部项目组孵化的公司,采取免费提供注册场地、项目公司注册过程全方位支持、成长期的三年内办公场地租金管理费减免等政策,在创建的2年内就孵化了三家科技公司,各公司发展前景良好。

    地方研究院的这种模式综合了现有的中试基地、大学科技园和孵化器等几大模式的优点,作为“前孵化器”和“孵化器”的综合体,可以称之为一种“加强型孵化器”。实践证明,地方研究院在孵化科技企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研究院的核心团队平均孵化项目公司一家以上,且运营状况均比较良好,部分企业在创立之初就实现了盈利。如中山大学花都研究院孵化的广州中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已吸引风险投资6000万元,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最大的物联网标识芯片、设备、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4 结论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为了推动产学合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国内一些大学与地方政府共同探索了共建科技研究院的模式[25]。作为广东的高校和传统学术、技术中心,中山大学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与地方政府共建地方研究院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成果转移领域,中山大学充分借鉴和吸收现有大学科技园、工程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模式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地方研究院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针对传统高校科技成果产业链中的缺失环节和不足之处,通过机制创新、定位创新、环境创新和模式创新,为科技成果从创造到转化和产业化的整条科技产业链提供了相对完整的支持,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阶段提供了较为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可以归属为我国高校的第二代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中一种新类型。其在我国高校科技产业链上的定位、作用和主要创新点如图1所示。中山大学与地方政府共建的这些地方研究院自建成以来,已经成功转化了一批科学技术成果,孵化了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科技企业,培养了一批地方产业急需的人才,通过技术服务和技术转移,提升了企业和整个地区产业的技术水平,促进了地方产业发展升级。在国家新时期改革和经济建设的背景下,地方研究院将在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也为我国创新体系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EB/OL].(2004-11-09). 

[2]贾楠.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3]刘周成,李曈.浅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形式[J].科技信息,2013(5):28-29.

[4]原长弘,杨鹏,惠龙,等.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研究新进展[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15(6):94-100.

[5]史国栋.成果转化的内部障碍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2(14):172-174.

[6]梅姝娥,仲伟俊.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因素分析[J].科技政策与管理,2008(3):22-27.

[7]徐鹏杰.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J].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60-62.

[8]唐宏力,李建,王一凌,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探讨[J].软科学,2003,17(4):33-35.

[9]阮伟雄.消除“中试空白”加速成果转化[J].探求,1997(2):57-59.

[10]郭炎强.创建高校中试基地,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3):36-38.

[11]肖鹏,刘莉,杜鹏程.校企联合研发模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29(13):19-23.

[12]周训胜.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104-107.

[13]李嘉明,朱如意,赵志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分析[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7(11):68-69.

[14]赵玉龙,张剑.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发展现状研究[J].技术与创新管理,2011,32(5):455-457.

[15]张凤桐,唐新华.依托高校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思考[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5(10):64-65.

[16]王海宇,张愉.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研究[J].科技与管理,2013,15(4):132-138.

[17]张帏,成九雁,高建,等.我国大学科技园最新发展动态、评价及建议——以中关村地区为例[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9,21(1):95-101.

[18]廖建锋,李子和,夏亮辉.我国大学科技园建设的成功实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J].科技管理研究,2005(3):20-24.

[19]何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的现状、制约因素与对策[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8(3):98-102.

[20]左玉河.中国现代大学研究院制度的创建[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3(8):51-65.

[21]朱蕾,刘博,黄天旖,等.国内名校在广东设立科技研究院的现状、作用及对策[J].科技研究管理,2007(7):1-8.

[22]李玉虹,马勇.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互动关系的理论探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新制度经济学的比较[J].经济科学,2001(1):87-93.

[23]孙伟,高建,张帏,等.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制度创新:综合创新体[J].科研管理,2009,30(5):69-75.

[24]吴梦,陈曦.加强政产学研合作,积极服务广东发展[N/OL].(2013-05-31). 

[25]赵旭.大学科技城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选择与实现[J].经济纵横理论月刊,2013(1):119-123.

[26]陈兰杰.国内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比较研究[J].工业技术经济,2009,28(3):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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