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流转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1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
在以往的农村家庭合同责任制下,农民增加收入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从事农业劳动,另一种是在城市工作,这两种方式的农民收入来源非常单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农民收入增长较小,加上土地收入非常有限,大多数农民会选择外出工作,最终导致农村荒地较多,土地规模减少。现阶段,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增加收入。农民外出工作时,可以以合同的方式承包土地。通过签订合同转让合同,承包商可以有效地管理土地,实现土地规模,为农民提供长期稳定的经济来源。因此,土地转让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而且可以防止土地浪费,使土地实现大规模经营[1]。
1.2促进劳动转移速度的提高
土地流转实施后,大大促进了劳动力的快速转移,分割了劳动力和农民的收入。农民可以投身于高产、高薪的职业,也可以获得土地流转带来的收入,为农民的收入水平提供更多的保障。通过土地流转,农民也可以从繁重的土地劳动中解放出来,使农民能够投身于收入较高的行业,为农民增收创造更多的途径。
1.3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为了实施和促进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政府需要给予土地流转更多的优惠和政策支持,将土地流转纳入市场化体系,提高土地价值,根据市场变化不断变化,防止土地价格定向监管,降低土地价格,影响农民收入水平。同时,土地流转也可以实现土地生产的科学管理,使土地从分散到集约化,大大提高土地利用率,降低土地浪费程度。
1.4提高土地经济效益
受社会经济客观因素影响,政府越来越重视土地流转。目前,参与土地流转的土地数量逐年增加,土地流转速度也在快速提高。特别是土地流转进入市场体系后,市场将土地作为商品流转,可以直接展示土地的价值。同时,由于土地的市场化,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可以大大提高。在这样的市场机制下,农民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这也激发了农民的土地生产热情,将分散的土地转化为集约化的土地,提高了土地管理效率,使土地管理朝着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2.农村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2.1缺乏相应的服务组织
目前,土地流转直接通过农民和承包商进行,缺乏中间有效的组织。由于它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它需要一个有效的中间机构来协调和管理它。在土地流转方面,我国制定了特殊的土地流转政策和土地流转机制,但在整个机制和系统运行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没有确切的服务机构来管理这些问题。例如,流通成本的不断增加,流通方式不当导致流通、混乱等相关问题,即土地管理权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防止了土地的合法流通[2]。
2.2分散经营不利于土地流转
我国大部分土地仍属于分散的小户型土地,但目前市场发展迅速,因此土地规模需要从分散到集约化。市场需求不断推动我国农业结构调整、经营权和土地产业化方式调整,对农业经济转型和农村经济发展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我国土地属于家庭生产,土地规模相对分散,导致许多土地个人种植,种植品种不统一。因此,机械作业不能实现大规模作业,导致土地生产率低,资源利用率低,严重阻碍了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
2.3行为不规范
由于许多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合同仅限于口头承诺,未签订书面合同,部分农民与承包商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但规定内容相对统一,许多问题不包括在内,一旦出现问题,合同不能限制和约束其行为,许多法律甚至违反法律规定,许多转让行为和合同签证不合法、不合规,导致土地转让问题,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这些问题对我国土地转让产生了负面影响,极大地限制了农村农业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