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推进闽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推广体系
建立科技推广队伍多元化、技术服务社会化、推广形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其中,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作用至关重要。3.3.促进闽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克服农业弱点、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的制度创新,也是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环节。借鉴台湾产销班、产业战略联盟的生产技术、产品和品牌战略、联合运销等服务功能,不断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水平,降低运销成本,提高产品价格,提高农民经济利益。建议建立两岸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交流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更有效地促进漳台农民合作组织交流。3.3.2.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服务组织。台湾农业的成功经验在于充分发挥农业改良场和农会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完善技术服务、新品种示范推广、生产供销等服务体系。因此,加强乡镇农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农业技术专业人才,真正发挥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尤为重要。3.3.加强基层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建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乡镇农业技术站管理,使乡镇农业技术站更好地与专业合作社联系,大力推进示范推广和新技术应用。同时,加强对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社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3.3.建立基层服务组织与台湾农业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发挥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台湾农业直接投资区、福建农业交流合作平台优势,让更多乡镇、村级农业技术人员和专业合作社骨干参与学习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技术,引进新品种、新设备、新技术和管理技术。
3.扩大合作交流平台,完善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保障机制
3.4.开展闽台农业合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漳浦县以漳浦县科技局科技综合信息中心为承担单位,从信息资源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和网络环境建设开展漳浦对台农业合作信息服务系统的开发与应用项目。整合相关网络资源,帮助企业、专家、农民、管理部门建立闽台农业合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提供闽台农业优惠政策宣传、产品展示、招商引资、台湾咨询、供需信息、电子商务等服务,促进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3.4.设立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基金。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优秀农业品种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支持农业科技信息交流和农业经济合作研究,促进农业科技交流合作和人员互访;支持农业科技项目对接;奖励为两地农业科技合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3.4.建立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培训中心,促进两地农业科技人员与农业技术的交流、交流、合作和改进。有关部门为两地农业交流人员提供便利。3.4.4.制定促进闽台农业科技合作交流的激励政策。重点支持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加快产业化;建立相对系统的农业科技产业鼓励政策、优惠政策、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3.4.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合理分享科技成果,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加快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3.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闽台科技合作交流提供人才保障
重点发展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要载体的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服务推广队伍;推进农业信息和产业咨询的人才结构进程。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科技人才学习交流,以联合办学或中长期讲座、培训方式拓展科技人才队伍实力;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养一批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人才、技术推广人才和新型农民,有效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定期派遣有兴趣发展农业科技的潜在中青年农业科技人员到国外先进农业国家培训学习,借鉴国外先进农业科技经验和服务,促进两岸农业科技发展;加快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农业中高级人才,造就一批懂科技、懂管理、善于管理的企业家;重点发展以农业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技术研发、服务推广、信息产业咨询人才。